国外非营利社会组织与我国事业单位改革(3)
2016-06-07 01:01
导读:[4] 美国、英国、意大利和日本的非营利社会组织主要依赖私人付费,私人付费是其主要资金来源。在美国、意大利、日本三国非营利社会组织的总体收入
[4]美国、英国、意大利和日本的非营利社会组织主要依赖私人付费,私人付费是其主要资金来源。在美国、意大利、日本三国非营利社会组织的总体收入中,私人付费所占的比例分别为52%、53%、60%。其次是公共部门支持,在美国、英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国,政府支持占非营利社会组织年收入的比例分别30%、40%、43%、38%。在这些私人付费为主的国家中,非营利社会组织的私人付费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分别为协会学会组织占92%,文化娱乐机构占67%,慈善机构组织占54%,环境保护组织占51%,教育科研机构占50%,住房开发机构占51%。这些私人付费的具体形式包括协会学会组织的会费收入,文化娱乐机构的门票收入,慈善机构组织的动产或不动产投资收入,以及高校的学费收入等。德国和法国的非营利社会组织私人付费所占的份额相对较小,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政府。德国非营利社会组织收入的68%来自于政府,法国则占到60%;相反,私人付费的比例分别为28%和34%,民间捐赠的比例分别为4%和7%。政府支持的领域及比例分别为医疗卫生机构占59%,社会服务机构占51%,市民倡导组织占49%。除此以外,政府支持也是教育科研、住房开发、国际救援等三类机构的第二大资金来源。这种模式体现了国家机构、公共部门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的角色,以及政府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社会福利服务方面对非营利社会组织的日益依赖。
[1]美国在公共服务领域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将政府服务“外包”的传统,通常被称为“第三方政府”,与“直接政府”行为相对应。挪威从很多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实际运作过程来看,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是由政府提供的。
五、研究国外非营利社会组织对于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启示
中国大学排名 通过对国外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形成、发展、基本属性、社会功能、服务行业和资金来源的比较研究,可以得到一些对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及经营管理方面的启示和借鉴。
1.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大力开展投资与经营活动。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里,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其经费来源都是多样化的,构成各式各样的混合投资补偿体制。包括民间捐赠、政府支持、公共部门支付和非营利社会组织通过销售服务或产品而获得的款项。从历史上看,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是依托于行政部门,靠单纯的财政拨款维持机构运行,并协助政府完成相应的工作。近年来,许多事业单位充分利用自身的人力、资产、技术和行业优势,以“非转经”的形式,或多或少地开展了一些经营与投资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事业单位取得的经营与投资收益不仅弥补了财政经费的不足,而且为那些经营、服务、咨询性质的事业单位的改革、转型和人员安置提供了有效途径。因此,对于有条件、而且不影响行政职能发挥的事业单位,政府要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其大力开展经营与投资活动。
2.继续不断加大政府对事业单位的资助力度。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各国的非营利社会组织的资金收入的绝大部分是来自政府和公共部门,政府对非营利社会组织的财力支持非常重要。任何一个国家,在社会服务的各个领域,政府都是非营利社会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非营利社会组织不能替代政府,却有力推动了政府资助下的社会事业的发展。因为我国的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大部分职能是直接承担政府
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延伸),因此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必须要有政府的支持,而且应该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来自国家财政。政府可以通过采购或者委托等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形式来提供这部分公共资金。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政府提供给非营利社会组织的这部分公共资金不是财政拨款,而是政府捐赠。这是促进向我国事业单位这类非营利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转型期,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要在分类、定性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行政性和公益性事业单位财政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