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2)
2016-07-14 01:00
导读:三、健全发展机制,为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提供质量保证 我市始终坚持把“保证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入党标准,严格履行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
三、健全发展机制,为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提供质量保证
我市始终坚持把“保证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入党标准,严格履行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现了发展数量与质量的同步上升。
拓宽选拔渠道,尽早物色培养对象。我市非公经济党组织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变“等上门”为“领进门”,扎实做好开渠扩源工作。在培养对象上,重点抓住表现突出的拔尖人才、管理人员、生产骨干。在选拔方法上,紧紧依靠工会、团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做到多渠道选拔培养对象。
适应对象要求,灵活采取培养措施。针对非公经济组织的工作性质和人员特点,我市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上,分别采取不同的培养考察方式。把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结合起来,对部分不能集中参加学习的培养对象发放学习资料。把传统方法与网络手段结合起来,在无法面对面进行交流的情况下,创造了网络谈心的培养模式。同时,把静态培养与动态培养结合起来,把重点培养与全面培养结合起来,把学习培养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培养的持续性、全面性和实践性。入党积极分子在列为发展对象前,实行考核淘汰制,有的辖市、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集中考试的办法,大大激发了培养对象的学习自觉性。
严格入党程序,牢牢把住发展关口。在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我市尤其注意在考察、政审、发展、转正等关口上严格遵照规范的组织程序,坚持不少一个过程,不漏一个环节,做到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过程严密。同时,充分体现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对象的新特点,满足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在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过程中,我们还特别注意积极推进民主化、公开化进程,努力探索促进发展党员和党员转正工作的新机制。目前,我们已在全市全面推广了发展党员、党员转正“公示制”。有的辖市、区试行了“双公示”,即除单位公示外,在其居住地也进行公示。部分辖市、区还陆续试行并推广了发展党员“公开答辩制”,大大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为提高非公经济组织中新党员质量提供了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