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社会公正、民主法治与合法性基础(上(3)
2016-07-16 01:04
导读:二、“发展是硬道理”——转向政绩合法基础 到了本世纪 70 年代末期,经过将近 30 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国人民不但没有得到极大丰富的物质生活,相反
二、“发展是硬道理”——转向政绩合法基础
到了本世纪 70 年代末期,经过将近 30 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国人民不但没有得到极大丰富的物质生活,相反却陷入了普遍贫困的境地。同样,人民也没有得到极大丰富的精神生活,得到的却是史无前例的精神贫乏和愚昧无知。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但没有能够“超英赶美”,反而与英美的差距越拉越大,甚至连中国人一向看不起的东南亚小国都超过了中国。这一切无情地动摇了历史唯物主义赋予政府的合法性基础。
1978 年上台执政的新政府,在致力于巩固唯物主义赋予的合法性基础的同时,也着手建立新的合法性基础。一是选择了亨廷顿所谓的“政绩合法性” [2] ;二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建立自己的民主合法性基础。但是,在整个 80 年代,新政府更加注重于“政绩合法性基础”的建设,它把自己的合法性建立在的基础之上,通过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换取人民对自己的支持。它坚定地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并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誓要“一心一意搞建设”。持续十年的高速经济增长,奠定和巩固了新政府的合法性,并较成功地经受住了“八九风波”的严峻考验。
1 ?重建政绩合法性基础
当今世界,如果一个政府既不能把自己的合法性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又不能把自己的合法性建立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那么它往往就要把经济发展业绩当作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之一。亨廷顿指出,“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威权政权几乎毫无例外地被迫去把政绩当作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之一,如果不是唯一来源的话” [3] 。为了换取民众的支持,威权政权的领袖们往往被迫作出尽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承诺,而且他们还要反复强调这种经济增长是在其他政权领导下根本无法实现的。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邓小平比任何人都更加清醒地意识到了经济发展对共产党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意义。 1982 年他就指出,“要一心一意搞建设。国家这么大,这么穷,不努力发展生产,日子怎么过?我们人民的生活如此困难,怎么体现主义优越性?……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否则,社会主义怎么能战胜资本主义?” [4] 同年,邓小平对来访的金日成说,“我要强调指出,要迅速地坚决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5]1984 年他强调指出,“对内经济搞活,对外经济开放,这不是短期的政策,是个长期的政策” [6] 。他还反复重申了“对外开放”的必要性和长期性。邓小平说:“历史经验,长期处于停滞和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 [7] 这一切被概括为著名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中国的基本国策。 1987 年 5 月 12 日,邓小平在会见荷兰首相吕贝尔斯时谈到,“人民有自己的亲身经历,眼睛是雪亮的。过去吃不饱,穿不暖,现在不但吃饱穿暖,而且有化生活用品,人民是高兴的。既然如此,我们的政策还能不稳定?政策的稳定反映了党的稳定” [8] 。 1990 年,正当社会主义陷入了全球性危机之时,邓小平向几位中央负责同志指出,“现在特别要注意经济发展速度滑坡,我担心滑坡。百分之四、百分之五的速度,一两年没问题,如果长期这样,在世界上特别是同东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比,也叫滑坡了。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工资增长被通货膨胀抵消,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如果经济发展老是停留在低速度,生活水平就很难提高。人民现在为什么还拥护我们?就是这十年有发展,发展很明显。假设我们有五年不发展,或者是低速度发展,例如百分之四、百分之五,甚至百分之二、百分之三,会发生什么?这不只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个问题” [9] 。在 1992 年的南巡讲话中,邓小平毫不含糊地指出,“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 [10] 。他又说,“为什么‘六·四’以后我们的国家能够很稳定?就是因为我们搞了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