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透视与对策研究(2)
2016-07-25 01:04
导读:三、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思路和做法 预算单位作为占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重要群体,在管理中把掌握的资产变为效益业绩资产是改革中应着力解决
三、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思路和做法 预算单位作为占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重要群体,在管理中把掌握的资产变为效益业绩资产是改革中应着力解决的,要在适应形势、力求改革、规范管理、平衡提效的思路框架下。积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抓好思想认识工程。统一思想认识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为此要做到制法、执法和用法三个层次的思想都要统一到如何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层面上。并做到四个方面认识的统一:①、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按照改革思路进行;②、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上下一致合力进行;③、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看准问题进行;④、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依法进行。 2、建立必要可行的法制工程。就目前而言,虽然《法》已经出台并执行多年,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增添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使之更加完善。同时要不断从维护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出发,执行《政府采购法》。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制定《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规则》。 3、建立政府资产运作中心。在条件成熟时,取消单位资产所有权,成立政府资产运作中心,解决部分资产过于闲置,孳生本位主义的问题。目前要做好这样几个方面的工作:①、要按照要求,把土地房产产权在内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一并划入政府资产运作中心,使用单位只拥有使用权。②、把闲置资产归入政府资产运作中心,按照政府的“非转经”资产管理规定,统一经营与管理。③、要因地制宜制订预算单位资产配备体系和标准,解决好当前资产标准不一致等系列问题。④、要明确政府资产运作中心的责权利,确保国有资产的权益不流失。 4、建立资产处置统一机制。非经营性资产报废、报损、调拨、出售,及销账等日常处置管理工作,目前尚不太规范,要在统一规定下,变分散性为集中性处理,把资产处置工作纳入到财政工作范畴,通过不断地完善,使之成为有效地依法处置的机制。①、要通过行政授权,使成立并运作此项职能的机构权责相对应;②、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解决目前仍然资产集中处置方方面面问题;③、要强化基础性工作,在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数据库,掌握来自一线资产的基本情况。 5、加强非经营性资产的责任监管。各级财政作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所有权监管部门,要在制法和执法两大环节确实承担责任;各行政主管部门是拥有资产使用权的上级机构,都要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管权限,加大对基层单位资产的责任监管;资产使用单位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做到按需购建、效益使用、用在实处。 6、搞好非经营性资产的清产核资。非经营性资产基本情况是做好财政和财务管理的重要基础,其资产家底情况经常处于变化之中。所以定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其关键点是:①、要按规定,查实盈亏实情,做好处理事宜,解决和消化存在问题。②、要把清产核资结果真正落实到日常财务监管工作中,促使资产流动起来。③、针对存在问题,搞好建章立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