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市长治理城市的整体意识(5)
2016-10-21 01:15
导读:4.6协调原则 城市治理要有成效,城市中的各部分、各功能之间必须保持高度的协调性,使其相互配合、紧密衔接,既不产生重复,又不出现脱节、偏离,
4.6协调原则
城市治理要有成效,城市中的各部分、各功能之间必须保持高度的协调性,使其相互配合、紧密衔接,既不产生重复,又不出现脱节、偏离,更不相互矛盾。导致不协调的原因:一是城市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各部分各环节的活动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各自的利益关系,往往产生各式各样的矛盾和磨擦,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二是城市治理又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它随时都要反映到内部来,影响和制约内部各要素,造成整体的不稳定。这就要求市长围绕城市的战略目标,随时调整内部状况或尽可能改造外部环境以求得内外环境的协调一致,发挥城市的整体功能。协调的存在,既是调节城市内部各种矛盾的必需,也是调节城市与外部环境之间各种矛盾的必需。
5整体意识是一个动态过程,它要根据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变化而不断地调整
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在治理城市的过程中必须还要树立动态意识,用发展变化的眼光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我们知道,构成城市诸要素所具有的那种整体特性,只有在运动中,按一定的规律进行着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整体与环境、以及不同层次之间的信息、能量、物质交换,并且在交换中保持整体的一定度,整体才能体现为一定的整体的质和功能。对于整体来说,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使部分中存在的那种构成整体的特性得以体现。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指出:世界表现为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的整体,因而自然科学的本质就是“关于过程,关于这些事物的发生和发展以及关于把这些自然过程结合为一个伟大整体的联系的科学。”首先,在城市的治理活动中,整体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市长必须要有较强的预见性,并运用科学预测方法,正确地把握各种内外条件发展变化的趋势,从而采取相应的治理对策。其次,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是由不平衡到平衡的动态过程。众所周知,平衡是相对的、暂时的,不平衡是绝对的、经常的。平衡是事物发展的重要条件,但平衡不仅表现为静态平衡,更多地表现为动态平衡。因此,树立正确的平衡意识,对于适当地处理治理中的各种平衡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从动态的角度来看,构成整体的部分所具有的那种整体特性的内在根据只有在运行中才得以实现,例如,武汉在新世纪的发展定位是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分为三步:第一步是用5年时间,把武汉建设成为我国华中和长江中游经济区的发展极,成为我国重要的新经济增长中心。第二步是用10到15年时间,把武汉建设成我国中部地区开放型、多功能中心城市,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第三步是用30年到50年时间,把武汉初步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在这个战略目标的运行过程中,如果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动态平衡受到干扰和破坏,城市的整体的有机性就会受到影响以至于消失。城市发展的动态性,要求市长在思考问题时,必须把城市当作一个整体来进行思考,深入揭示城市的运动规律和功能特征,从而找出最佳处理方案。养成整体性的思维方式,是当前改革开放的发展对市长提出的更高要求。
拉克利特说世界是“包括一切的整体”。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之中,生产力规模逐步跨越地域界线而走向宏观整体。另一方面,城市的整体功能也存在于它与世界有机联系的效果之中,一个优秀的市长必须有全球化意识,坚持从世界、长远的角度考虑城市发展问题,亲自研究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统一筹划以达到城市全面均衡的发展。总之,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要通过整体的优化来实现,而城市整体优化的关键在于城市内部结构的有序和合理,在于整体的内部关系与外部环境关系的协调,但最终在于市长的整体意识的正确运用。【参考文献】
1贝塔朗菲.一般系统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64
2彼得·杜拉克.管理:任务、责任、实践[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