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盈利能力与国家税费改革方向分析(2)
2017-03-06 01:19
导读:(4)恢复煤矿未利用采煤沉陷土地使用税。2006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4)恢复煤矿未利用采煤沉陷土地使用税。2006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4号),同时废止了《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89号)第二条中“煤炭企业的塌陷地在未利用之前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并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根据土地等级按0.5~7.5元/a·m2征收。
(5)增加煤矿排放煤矸石和矿井水费用。2003年国务院公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从2003年?月1日起,一方面,增加了对煤矿企业排放矸石征收排污费,征收标准为:煤矸石5元/t,尾矿1.5元/“另一方面,扩大了矿井水排污费征收范围,由原来按矿区排出的污染量计征改为按矿井口排出量计征,未扣除企业利用矿井水量,征收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征收0.7元。
(6)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2005年12月14日,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918号),规定按采矿许可证确定的煤矿生产能力,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存储,存储标准为60—600万元。
(7)提高井下工人津贴标准。2006年7月12日,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提高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其中,井下津贴:井下采掘工:15—30元/工;井下辅助工:10~20元/工;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班中餐补贴:6—10元/工。夜班津贴:前夜班为6~10元/工;后夜班8~12元/工。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8)增加煤矿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支出。按照国务院2005年8月12日在大连召开东北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发挥国家、地方、企业、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加强煤矿沉陷区治理与棚户区改造,解决矿区人民的切实困难。但事实上,大型国有煤炭企业仍然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如,山西省征收大同矿区采煤沉陷、棚户区治理资金共计60亿元,大同煤矿集团承担资金本息共计达33.3亿元。
(9)建立煤矿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9号),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10)取消煤炭出口退税。200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次下发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动力煤出口退税率降至8%。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从2006 年9月15日起,取消煤炭出口退税。(11)征收煤炭出口关税。2006年10月2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06]30号),对煤炭、焦炭、原油等4项能源类产品实施5%的出口暂定税率,自2006年11月1日起执行。
(12)提高铁路运价。2006年3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从2006年4月10日起,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o.44分钱,即由现行平均每吨公里8.61分钱提高到9.05分钱。其中,货物运营价格由平均每吨公里5.31分钱提高到5.75分钱,铁路建设基金每吨公里3.3分钱不变。以大秦煤炭铁路专用线为例,大秦线运营里程658km,通过大秦线运输的煤炭,平均吨煤增加铁路运费2.9元。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13)提高秦皇岛港杂费。2006年3月21日,秦皇岛港务集团发出《关于调整内贸煤炭港口作业收费标准的通告》,自2006年4月1日零时(开始装船时间)起,秦皇岛港内贸煤炭港口作业包干费标准由12.94元/t调整为15元/t(不分火车集港和汽车集港),货物港务费和港口建设费仍执行交通部现行标准(货物港务费0.5元/t、港口建设费3元/t)。调整后,秦皇岛港内贸煤炭转运的各项费用合计为18.50元/t(块煤为21.1元/t),比调整前上涨了2.06元/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