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布氏理论的资源型城市转型问题(3)
2017-03-19 01:05
导读:研究建立资源型城市的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其实质是资源型城市在资源开采过程中所付出的资源代价和环境代价以
研究建立资源型城市的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其实质是资源型城市在资源开采过程中所付出的资源代价和环境代价以及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得到应有的补偿;以国家为实施主体,其主要政策框架似应包括建立健全涉及资源开发补偿的法律法规、建立资源开发历史补偿制度、建立国家资源开发补偿基金、建立地方资源开发补偿专项资金、制定土地资源补偿办法、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补偿等。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其实质是国家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对陷入困境、主导产业缺失的资源型城市在支付改革成本、建立社保体系、发展接续产业等方面给予直接援助;其主要政策框架应包括制订综合规划、建立国家级资源型城市衰退产业援助基金、建立地方级资源型城市衰退产业援助专项资金、生产力布局向资源型城市倾斜、辟建特别工业园区、扩大地方资源开发自主权、实行财税金融优惠政策、支持资源型城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资源型城市建立健全
社会保障体系等。从表面看,“两个机制”过于依赖国家,有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而实际上,这是对长期计划经济市场失灵的纠偏。资源开发的补偿,应该由资源型企业、资源受益者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但是,资源型企业创造的利润和税收大都上缴国家,资源受益地区和企业是通过不等价的交换使用资源,都不可能再承担资源开发的补偿责任,形成历史欠账;目前我国资源型城市大都陷入经济危困,也无法实施有效的补偿,这种补偿很大程度上应该由国家来完成。
参考文献:
1.宋晓维,吕玉明.我国资源型城市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经济研究,2002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2.赵天.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J].理论探讨,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