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部分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做法及启示(2)
2017-06-29 01:02
导读:(六)“捆绑”使用财政支农资金 以地方财政资金为导向,“捆绑”使用国家和自治区各类项目资金,动员企业、大户、农户等社会资金,形成资金投入
(六)“捆绑”使用财政支农资金
以地方财政资金为导向,“捆绑”使用国家和自治区各类项目资金,动员企业、大户、农户等社会资金,形成资金投入的合力。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还准备建立现代农业融资集团公司,通过现代投融资方式解决现代农业基地建设的资金问题。
二、内蒙古部分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意义与启示
我国及内蒙古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难题是: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如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和流转市场,怎样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如何形成工业反哺农业的长效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滞缓的症结在哪里?而内蒙古鄂尔多斯等部分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实践,就为想方设法解答这些难题,努力寻觅具有中国西部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做了有益的尝试,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形成了中国西部现代农业的典型模式
我国西部特别是有灌溉条件的地方,现代农业应该是个什么样式?内蒙古鄂尔多斯等部分地区在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进程中,逐渐勾勒出其雏形,也就是说现代农业在这些地区已经开始“破题”。
内蒙古鄂尔多斯等部分地区的现代农业模式可用“五配套”标准和“五统一”要求来描述,即“水、田、林、路、机”五配套,“统一作物种类、统一机耕播种、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灌溉、统一机收”的五统一。大力推进生产基地化、产品标准化、经营规模化、管理现代化、农业产业化,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
(二)迈出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坚实步伐
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全面实施耕地农户承包经营以来,如何由面积狭小的单户分散经营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过渡一直是相关的实际工作者与理论研究者竭力探究的问题。而内蒙古鄂尔多斯等部分地区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践,为这一问题的探索写下了精彩的一笔。这些地区,在对土地按照“五配套”的标准统一整理的基础上,通过农民联户经营、种田能手大户经营、农机合作社经营、企业租赁经营等形式,进行了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使得大户种植面积达到100亩左右,农民联户经营面积达到上千亩,农机合作社经营、企业租赁经营面积达到几千亩,初步实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三)采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政策
为了推动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区出台了“三保证、二放弃”的政策,即项目区内农民如果放弃现有承包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市政府保证转移人口充分
就业、在城镇有房子住(经济适用房)、享受与城镇人口相同的各种保险。有的地方还规定农户每流转出一亩耕地,由政府给予50元的补贴,而且一定三年不变。政府政策的有效激励,土地流转程序、合约等也较规范,而且一个农户承包的土地往往有几家(包括种田大户、农业公司等)愿意租赁或转包,初步形成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竞争性市场。由于现代农业的收益较高,加之土地流转有一定的竞争性,使得内蒙古鄂尔多斯等部分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区土地流转的报酬也较高,农户承包耕地的有偿流转所得一般为每亩260元左右。这样,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内蒙古部分地区农村的土地真正开始了普遍的、大量的流转,对于寻找内蒙古以至全国走出农村土地一直不能真正流转起来的困境的出路,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四)催生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多种形式
发展农村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程度的必然要求。内蒙古鄂尔多斯等部分地区现代农业的发展,催生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而一定数量、多种形式的农民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又丰富了现代农业建设的内容、推进了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合作组织的形式多种多样,有耕地联户经营组织,联户养殖组织,农机服务组织;水利服务组织,承包水利设施,负责运营和管护,向接受服务的农户收费、向水电部门交费;农用生产资料供给服务组织,农产品销售服务组织、运输服务组织,信息服务组织,还有企业加基地加农户的联合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