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货币经济学探析(2)
2017-08-03 01:03
导读:霍尔则当真把建构竞争性支付体系作为自己的使命(霍尔,1982)。他认为,在金融事物方面,政府的唯一职责在于指定用作记账单位的计价商品,并强制
霍尔则当真把建构竞争性支付体系作为自己的使命(霍尔,1982)。他认为,在金融事物方面,政府的唯一职责在于指定用作记账单位的计价商品,并强制保证各种合同的执行,除此以外,支付体系如何运作完全不关政府的事。他甚至推荐了一种称为“ANCAP”的记账单位,它由一定量的硝酸氨(AN)、铜(C)、铝(A)和胶合板(P)所组成的“复合商品”来定义。但他同时强调,上述四种商品本身(单独或共同)不能用作流通媒介,否则,ANCAP便成为现代意义的货币,货币流通常见的弊病(货币过多或过少)将损害它作为记账单位的价值稳定性。
具体说来,“BFH体系”具有如下优点:由于取消了货币的发行特权,自动地使政府处于与一般公众相同的金融约束之下,使其不能通过铸币税和通货膨胀税获得收入;自由放任导致的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使金融创新真正成为增进社会福利的手段。的金融创新多数是为了逃避政府管制,在管制与反管制博弈中浪费了社会资源;“BFH体系”下,由于交易媒介在支付时均按恒定的记账单位计价,故不存在名义供给与实际供给的区别。于是,“BFH体系”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货币对经济均衡的破坏作用。
3 限制
“BFH体系”主要采用“思想实验”,从逻辑上推论,如果取消货币管制,未来体系将如何运作?与此同时,新古典学派著名代表人物华勒士、萨金特创立了“法律限制理论”。该理论继承了源于奥地利学派门格尔、米塞斯等人的货币制度的进化论方法,从史实出发,和解释过去及现在货币金融制度的成因。他们认为,现有的货币金融体系并非市场力作用下演进的结果,它在很大程度上为政府的法律限制所决定。
华勒士(1983)以联邦储备券(美元现钞)、美国国库券、美国储蓄债券为例,指出:它们均无违约风险(但第一种不附息,后两种则支付利息或者采取折价发行),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后两种附息无风险证券不能像美元现钞那样充当流通手段呢?通过分析,华勒士发现,储蓄债券和国库券的大面额和不可转让发行特性虽然是使它们与美元现钞相区别的重要原因,也是它们不可充当流通手段的必要条件,但是它们还远不能成为充分条件。套利动机会仍然会促使金融中介机构来解决大额和不可转让。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华勒士指出,之所以付利息的政府无风险债券能够与不付息的法偿货币保持共存局面,原因在于法律限制———中央银行垄断了将大面额国库券拆细、发行小面额法偿货币的业务,并限制私人债务的流通,因此能够使国库券利率高于零,能够使公开市场操作有意义。一旦法律限制有所
放松,则各种附息的非货币金融资产均会不同程度地起到流通手段的作用,苏格兰、印度、美国、法国均出现过这种情况。
尽管“BFH体系”与“法律限制理论”在研究方法、论证角度上均有很大差异,两派学者也极少相互引证,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多
数学家认为他们得到了相似的结论,可以互为犄角,使理论体系更加圆满,因此将两派并在一起,称为“新货币经济学”。
4 新货币经济学的启示
新货币经济学之所以称为“新”,是因为它一反传统理论先接受“货币”的存在,然后研究“货币”的作用这种思维惯性,出人意料地提出“取消货币会如何”这样的问题,尽管新货币经济学仍带有浓厚“思想实验”色彩的理论体系,但其全新的思路给正经历着货币体系迅速变化的人们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4.1 对现有的货币金融理论基础和货币政策要进行认真的反思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的传统货币金融理论中,货币银行学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美国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杰特勒(Gertler,1988)曾经抱怨说:“货币成了宏观经济学中惟一的金融变量,商业银行也因此成为宏观经济学家研究的唯一金融机构”。新货币经济学对金融学研究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让人们重新对传统的理论格局进行反思。当前世界各国都快速地向高级的信用经济过渡,即便是一些家,其金融业的发展也往往变化神速。自1999年美国实施《金融服务化法案》以来,金融业的综合化(或金融百货公司化)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使得各类金融资产对货币的替代性越来越强,货币及货币机构的独特地位日益丧失。且不谈货币内生性越来越强,即使中央银行能够控制货币量,它对储蓄投资、利率等的也日渐消减。反过来,如果金融体系的其他部分出现问题,则引起的经济震荡也不亚于上货币危机所产生的冲击力。新货币经济学提出要构建“没有货币的货币经济学”或“没有货币的金融学”虽然有些矫枉过正,但对纠正时弊不无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