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探讨(3)
2017-08-09 04:35
导读:(一)转变地方政府观念,科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要促进西部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政府行为,必须首先转变观念。西部民营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行为
(一)转变地方政府观念,科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要促进西部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政府行为,必须首先转变观念。西部民营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行为不到位,行为方式不科学,从根本上讲是地方政府部门观念陈旧,对民营经济认识不深入,仍存在“所有制”歧视;在管理方式上,无法与市场经济机制适应,仍是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陈旧观念管理民营经济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应改变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态度,正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能在国企和民营企业相互竞争时,牺牲民营企业的利益而维护国有企业利益。客观处理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当前西部民营经济发展尚未进入成熟阶段,民营企业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但从长远角度看,其发展潜力大,地方政府不能因为当前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而对民营企业产生怀疑,应给予民营企业投资、融资、税收、进出口等方面与国企、外资企业相同的待遇,采取引导而非管制的方式,促进民营企业迅速发展,最终实现西部地区利益的增长。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选择西部民营经济发展路径
从地方政府角度而言,发展西部民营经济不能脱离西部地区实际情况,也不能一味照搬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模式,而是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民营经济发展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目标相结合,选择适合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首先,推行制度创新,构筑西部结构性优势。目前东部地区市场成熟度、民营企业成熟度、地方政府运用市场手段的熟练度均较西部地区高,地方政府照搬东部地区的优惠政策内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并不能突出西部相对优势。事实上,东部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因此,西部地方政府应学习东部地区的制度创新经验,发掘政府部门制度创新动力,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应当注意的是,构筑西部地区结构性优势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追求加速发展的同时,必须顺应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律,增强政策的引导性,减少主导性,着重培育民营企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其次,民营经济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随着西部民营经济活动的经济领域不断扩大,企业发展的
政治风险成本不断降低,民营经济组织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也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应根据市场规律,将民营经济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寻找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契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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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理运用市场机制,改善政府行为
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是产权的保护和市场竞争的有效性,民营经济主体是适应市场规律的经济主体,在成熟稳定的市场机制下,民营企业能够充分发挥其优势,迅速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应立法减少政府部门行政干预,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通过地方制度创新,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行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民营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西部地方政府应学习运用市场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指导民营经济发展,减少给民营企业微观经济干预。同时,改进市场手段的使用方法,科学编制产业政策,通过调节税率、金融政策,间接引导民营经济进行结构调整,防止出现经济过热。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应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将经济政策与社会发展目标相结合,提高市场手段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程凤春.关于会议的思考.管理百科,1998(1)
2.[美]斯蒂格利茨.会议的机会成本.经济学小品和案例.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