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公平价格思想的演变毕业论文(3)
2017-08-13 02:52
导读:在自然自由体系论中,斯密充分肯定了利己主义是经济生活中自然的和正当的原动力的观点。“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些假装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做
在自然自由体系论中,斯密充分肯定了利己主义是经济生活中自然的和正当的原动力的观点。“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些假装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事实上,这种装模作样的神态在商人中间并不普遍,用不着多费唇舌去劝阻他们。”“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的目的就容易得多了。”在商品交换中,“一般说来,每个人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在什么程度上促进了公共利益……他只是盘算自己的安全;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但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在斯密看来,每个为自己利益打算的人不能不顾及其他为自己打算的人的利益,从而自然而然地产生相互和共同的利益。这样,市场交换就是一个双贏的过程,买卖双方从利己目的出发进行交换,交换的结果变得更好。由此,斯密提出市场体系自我调节的“自然价格”思想。“当市场中的商品数量低于人们愿意支付的有效需求时……,人们需要的商品数量得不到供给……,就会有人愿意增大供给。在他们之间就会展开竞争,市场价格就会升高……。当市场中的商品数量超过有效需求时,商品就无法全部售给那些想按照地租、工资和利润之和的价格购买的人们,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市场价格将下降……。如果市场上这种商品量不多不少,恰够供给它的有效需求,市场价格便和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所以,自然价格就是中心价格,所有商品的价格都围绕这一价格波动。有时一些偶发事件会使价格高于自然价格,有时会低于自然价格,但它总是持续、不断地趋向中心价格即自然价格。市场中的全部产品同样按照这样的机制与有效需求相吻合,就会达到充裕的商品供给,既不多也不少,恰好与需求相等。”可见,自然价格不仅是商品价格不断趋近的中心,也是市场行为中各种动机经过细致平衡,最终实现利益相等的结果。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在斯密的论证中,自由社会的利己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不仅可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可以达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总之,早期学者所面临的道德困境在斯密的分析中的得到解决。“亚当,斯密的天才闪光点在于他认识到,在买者与卖者之间的资源交易中——简单地说就是在自由市场上——出现的价格能够协调千百万人的活动。人们各自谋求自身利益,却能使每一个人都得益。”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确立。新经济伦理不再需要宗教的认可和支持,成为人们普遍的生活方式。经济学家在马歇尔局部均衡价格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一般均衡价格论,他们关注的热点已不是公平价格及它是怎样形成的,而是关注怎样实现均衡和逼近均衡状态。价格理论的这种替代,实际上是从回答为什么要选择一种价格制度向怎样运用该种价格制度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