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引进技术低位徘徊的思考毕业论文(2)
2017-08-17 01:25
导读:发达国家不敢转让核心技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 长期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比较薄弱,虽然在加入WTO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
发达国家不敢转让核心技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 长期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比较薄弱,虽然在加入WTO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逐步完善,但人们在这方面的观念还有待提高,对他国的知识产权的尊重程度也急需加强,而所有这些不完善也使得跨国公司在对我国进行技术转移时有一定的畏难情绪。为了防止技术外溢、延长技术收益期并且强化总公司对全球研发战略的实施,跨国公司一般采取能控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即外商更倾向于采用独资和控股的股权结构,如表1所示。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形式已逐步呈现出独资取代合资的趋势。如摩托罗拉、IBM、富士通等跨国公司虽然在我国设立了研发机构,但这些研发机构的形势都是独资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我国获得技术外溢效果大打折扣。
我国在技术引进工作中的问题
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严重滞后于技术引进工作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关起门来搞建设的”局面,开始注意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但很多企业盲目追求技术引进,而对后续的吸收、创新工作置若罔闻。
2002年底,我国引进技术的资金为327.5亿元,同期用于吸收引进技术的资金仅为25.7亿元,二者之比为1:0.07,而韩国和日本的这一比率分别为1:8和1:5,相比之下我国的差距可见一斑。其实,技术引进工作只是我国为了实现技术升级工作的第一步,而最终通过消化吸收拥有符合我国国情的专有技术才是最终目的。但我国企业目前存在盲目引进技术、依赖引进技术的思想,似乎引进技术可以解决企业存在的很多问题,但实际上引进的技术只能对企业的发展起到催化剂作用,引进了技术而不掌握技术不能真正改变企业的命运。也就是说,通过引进技术我国的企业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至于怎么行走,则还要依靠企业自身的大脑和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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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技术研发工作不够重视 这方面具体表现在研发投入不足,专利数目较少。企业不是研发主体,大企业由于考核机制没有积极性,小企业资金不足。早在1975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加强企业的科学研究工作,这是多快好省地发展工业的一个重要途径。”
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科研工作的具体表现却不容乐观。中国企业联合会近日公布的数字表明,全国71%的大中型企业没有技术开发机构,2/3的大中型企业没有技术开发活动。与此同时,反映科技产出能力的专利核准数指标我国处于绝对落后地位。2003年,我国全国企业职务发明专利为3382件,而根据美国专利局公布的数字,IBM公司当年的发明专利为3415件,即我国全国专利总额比IBM一家企业少33件。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受考核机制的影响,追求任期内的短期效益,对技术研发工作热情不高;而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来源渠道少,因而没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研发工作。种种原因导致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严重匮乏。
吸引外商技术引进的激励机制过于单一 为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并带来一定的先进技术,我国对外商投资给予了比较多的优惠政策,但我国的优惠政策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给予外商的。基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这样一个事实,为了吸引发达国家投资先进的技术和资金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而对外资直接投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是基本合理的,但在实践中,这种优惠方式却带来了“外资挤占内资”的问题,而影响了我国企业从事技术研发的积极性。从客观上讲,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资金实力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具有相当的差距,而在这种情况下外资企业又享有了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无疑使得我国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更不利的位置,而打击了部分外资对内资的挤出效应。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其实,早些时候美国巴罗(Barlow)和文德(Wender)教授就曾经对247家准备投资海外的美国公司进行了调查。其中,只有10%的公司把税收优惠作为主要考虑因素,另有11%的公司会考虑“国外政府对企业的鼓励措施”。当把这两项结果相加与其他因素相比时,仍然落后于其他因素,仅排名第7名。2004年,麦肯锡公司调查了中国、印度、巴西和墨西哥等吸收FDI的主要发展中国家的14个产业的情况(汽车、消费电子、信息技术、银行、外包服务等),发现吸引FDI的不是一些短期的税收优惠、廉价土地等,而是良好的基础设施、完善的法律环境、监管框架和竞争水平,同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外资吸收国本土市场的规模,而税收优惠等财务激励措施只是一种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