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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险资本筹集采用美国模式的可行性分析(2)

2017-08-18 04:38
导读:通道的另一端是以纳斯达克市场为代表的退出之路。一般来说,风险投资能够以IPO方式退出并获得高额回报是其最佳结局。因而这种收益方式也成为风险投

  通道的另一端是以纳斯达克市场为代表的退出之路。一般来说,风险投资能够以IPO方式退出并获得高额回报是其最佳结局。因而这种收益方式也成为风险投资的主要诱惑。而纳斯达克证券市场则无疑使这种收益方式成为可追求的目标。它对企业上市的财务要求较低,且交易方便、管理规范,是处于创业时期的高科技企业股权交易的最理想交易市场。正因为这个市场的存在,风险投资的通道才得以首尾畅通,才能使高风险高回报的机制最具有现实性,从而吸引资本的进入。
  而这个通道的中间部位,则是各种专业投资基金和专业服务公司。前者为风险投资提供了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和企业的经营人才,后者包括咨询、审计、法律、财务、认证等专业服务机构,它们作为配套设施润滑并保证了整个通道的顺畅和透明。在这个通道的外部,有限合伙制度,优惠税收,基金法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使这个通道更加稳固。这样,一个如此综合性的、能够一览无遗的通道才会对经济中积累的财富产生利益驱动,使得各阶层存在的投资资本源源不断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二)政府因素
  美国能够孕育出风险投资并在其后一直引导潮流成为风险投资业的典范,是与美国政府的支持分不开的。伴随着美国的风险投资国退民进的历程,政府的角色也是经历了一个演变。政府于1958年出台了《小企业投资法案》,其后受惠的美国中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曾一度占有全美21%的份额,但是30年后就降到了1%的比例,即政府明显淡化了直接参与的角色。这就是在看不见的手的调解下,市场自动达到了行业均衡。自此无论美国的风险投资是如何波动,政府的角色定位一直很清晰和稳定。它集中体现在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外部环境,促进风险投资行业有序、健康地发展。政府很本分又很到位地行使了管理和裁判的职责,合力的结果就促成了美国风险投资今日的局面。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三)文化因素
  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和变化的社会,这也形成了美国崇尚创新,鼓励冒险,倡导创业并宽容失败的民族精神。作为风险投资的成功典范,也是其大本营的硅谷,其成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开放、平等自由的创新激励机制以及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极致发挥。创新也促进了风险投资制度的发展。首先,风险投资的现行运行机制就是金融领域内的创新内容,如前述及的有限合伙,分段投资,甚至纳斯达克都是制度突破后的产物。其次,这种创新精神也培养了美国对既有制度的扬弃能力。这反映在对既定制度调整的迅捷和灵活上。这种民族精神表现在理财上面,就是美国的低储蓄率和全民投资的局面,它有力地支撑了金融运行,包括风险投资。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美国文化中的诚信精神也为风险投资提供了道德基础,它降低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了委托代理风险,节约了交易成本,从而使得市场的运行更为高效。
  
  三.我国移植美国模式的因素分析
  
  从前文分析可知,美国的风险投资能够形成今天的筹资模式,是与其背后三个方面的因素支撑所分不开的。而对我国来说,并不完全具有这三方面的因素。本文以针对风险投资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程度不同,按照从轻到重的次序来分析。
  
 (一)政府因素
  一般而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应该是一个市场秩序的管理者与维护者。政府的这种作用在风险投资行业也是概莫能外的。美国是在经历了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失败之后才找到了政府应处的位置。我国政府也在经历这样一种演变,根据中国人民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政府投入在我国风险投资中的比例从2000年7月的70%降低到2001年7月的42.9%,非政府资金第一次获得优势比例。就风险投资机构数量而言,国有独资机构在全部机构中所占比重已经降至20%,政府参股或控股的风险投资机构占到了21%,民间资金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则从1994年的14%壮大到45%,成为行业中的主流。这些变化表明,我国的风险投资正在经历一个明显的国退民进,资金来源和投资机构都呈出多元化的趋势。最新的政府举措为,2005年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出台了联合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此次的《暂行办法》扩大了创业投资企业的融资渠道,不但可以用产业性资本,还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增加投资能力,并且鼓励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金融性资本进入这个行业。十一五规划中也提出要鼓励风险投资,同时在国内发展技术交易市场。《暂行办法》和十一五规划中对于风险投资的支持说明了政府不仅在调整自己的角色,而且这种调整还是长期的,趋向于美国模式的。政府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职责所在,其最重要的角色仍然是规则的制定者和市场的看护者。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政府因素是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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