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项目融资模式创新(3)
2017-08-24 02:12
导读:3.城市政府没有为投资人在项目实施后提供多种选择。国内BOT项目在投资人完成投资后,可供投资人选择的出路很少。多数项目都规定在一定期限内股权不
3.城市政府没有为投资人在项目实施后提供多种选择。国内BOT项目在投资人完成投资后,可供投资人选择的出路很少。多数项目都规定在一定期限内股权不许更换、质押,加之对投资人的经营地限制,缴纳高额抵押费用和高额保证金等要求限制了投资人的选择。
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运用项目融资模式的策略
项目融资模式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由于上面提到的种种问题,使得项目融资模式没有得到理想的发育和拓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要真正掌握项目融资的运作方法和运作规律,并成功运用到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中,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相关主体应充分认识项目融资模式对于我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的重大意义。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融资是吸引社会资金,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模式。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供给长期相对不足,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资金短缺。而单靠财政投入和传统的融资方式,是无法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的。项目融资作为一种适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新型融资模式,需要参与各方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在实践中共同推动,以使项目融资这种在西方资本市场成功运作的模式在我国也能产生有效结果。
加快完善有关项目融资的立法工作。国家应尽快制定《项目融资法》,或先行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意见,以规范项目融资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使项目融资的参与各方能够在一个层面上进行运作。具体内容应该包括:项目融资的工作程序和方法;项目融资的信用担保结构;项目回购费用的保证;项目风险的合理安排和分担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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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政府应为项目融资模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一方面完善城市政府的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应尽快建立起城市政府的信用评估体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城市政府的信用水平进行评级,促进城市政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经营城市的综合能力。城市政府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主体之一,应树立信用政府的理念,与社会投资人平等协商,信守合同。另一方面,城市政府应为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各方,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这就要增加项目的经济强度,包括:建立基础广泛、公平负担的城市基础设施收费体系,确保项目投资的正常回收;确定合理的信用担保结构,把项目的回收款项列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之中。城市政府进行项目招标时在量、价、回报率等参数不进行保证的前提下,应在项目经营周期内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回购,使投资人在承担项目建设、经营风险的同时能够有双向选择,从而为投资人进行项目融资提供有效保证。要积极培育项目投资人,提高项目融资的运作能力;要积极培育既了解国情又熟悉项目融资运作的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升项目融资的专业化水平。
加大银行体系的市场化改革和对项目融资的推动力度。银行体系作为项目融资这个产业链条中的资金提供方,其作用至关重要。我国银行体系要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有所作为,需要充分认识现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资本约束、经营目标等问题。深刻理解项目融资风险小且收益稳定的特点,在经营理念上大胆创新,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变消极防范风险为积极防范风险。建立贷款长期经营目标和短期经营目标的平衡协调机制,不仅要获得短期利益,更要关注长远利益和潜在利益。更新现有信贷人员的知识结构,培养适应项目融资需要的专业人员,在审贷环节严格把关。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培育项目投资人以使其熟练掌握项目融资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为了提高项目融资的成功率,项目投资人首先要加强项目信息的采集和筛选工作。其次,要加强投资决策分析和风险评价工作。第三,项目投资人参与的项目较多,经验相对丰富,应利用自身的长处帮助项目业主和银行部门加强沟通。第四,在掌握项目融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国内外成功的项目融资案例,努力提高自身的运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