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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FDI),市场份额,税收优惠
在中国过去28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外国直接投资(FDI)一直在中国的资本形成、、出口、市场发育与发展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直到2006年,中国仍保持着FDI的最大的发展中东道国的地位。本文利用最新的中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分析FDI的分布、市场份额与享受的税收优惠。中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将原计划在2005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工业普查与2006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在2005年完成的对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的普查。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为2004年度。由于资料的可得性限制,我们只获得加总后按地区(共410个市级单位)与按3位数分类的制造业产业(共190个3位数产业)数据的子样本。该样本只加总“规模以上”的内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与外资企业的财务数据与科技活动数据。这里所谓的“规模以上”是指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样本中的中国“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企业等15类企业;所谓“港澳台企业”包括与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与港澳台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4类企业;所谓“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4类企业。
因此,这里的“内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划分是粗略的。数据是时点数据(2004年12月31日)。我们的分析显示,到2004年底,FDI企业在中国制造业产品的国内市场上已占到18%的份额,在中国制造业的资本形成中约占17%的比重,在中国制造业的劳动市场上已占到19%的比重。FDI企业的出口率在36%(港澳台资)与42%(外资企业)之间,其产品出口已占到中国制造业总出口的64%,这说明FDI是我国与世界市场联系的主要纽带。FDI在资本利润率方面普遍比中国内资企业有效率,这得益于FDI相对低的工资率与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与长达10年之久的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导致了FDI企业较内资企业更低的相对工资率与在绝对水平上明显低的实际增值税率。
下面,我们对普查数据按省(31个观察单位)与两位数制造业产业(38个产业)进行区域加总与行业加总,将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与内资企业按以下10个维度进行比较,以逐一揭示FDI企业在中国的分布特点、所占的市场份额、经营上的优势以及所获得的税收优惠。
一、FDI的分布特点
这次经济普查共涵盖32919个“规模以上”企业,其中26321家是内资企业,港澳台企业共2973家,外资企业共3625家。因此FDI企业占样本中企业总数的20%。然而,无论是港澳台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区域分布与行业分布上都是极不均匀的。从区域分布上看,港澳台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尽管进入了除西藏以外的所有中国省份,但港澳台资企业的80.5%是分布于上海(135家)、江苏(589家)、浙江(552家)、福建(265家)与广东(853家),即集中于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外资企业分布稍广一些,但也集中分布于长三角与珠三角区,再加一个渤海湾区(北京、天津、山东与河北)。这三个区域中的外资企业数占3625家全部外资企业数的84.7%。
就FDI在行业(两位数制造业产业)间的分布而言,除煤炭开采与洗选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这两个行业对港澳台资企业尚未开放以外,港澳台资企业已进入其余36个制造业大行业。但港澳台资企业集中分布于以下9个产业,依次为: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415家)、电气机械(303家)、纺织(231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201家)、通用设备制造(162家)、塑料(156家)与非金属矿物制品(155家)、医药(146家)与专用设备(143家)。这9个产业中的港澳台资企业占样本中的港澳台资企业数的64.3%。外资企业迄今未能进入煤炭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黑色金属矿采选、烟草这四人产业,但在外资企业进入的余下34个大行业中,3625家外资企业中的73%则集中于以下10个行业,依次为: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530家)、电气机械(358家)、通用设备(337家)、交通运输设备(306家)、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255家)、专用设备(207家)、医药(201家)、纺织(166家)、仪器仪表(145家)与非金属矿物制品(137家)。在全部6598家FDI企业中,有945家是从事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的,占了样本内FDI企业总数的1/7。FDI企业在行业间分布的非均匀性,与1970年代中国台湾地区FDI的行业间分布是非常相似的。
二、FDI在中国固定资产形成总额中的比重
至2004年底,港澳台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在样本内的中国固定资产总量中所占比重为6%,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占样本内中国固定资产总量比重的12%,两者相加,FDI在中国固定资产形成总额中所占比重为18%,远高于全部FDI占中国国内固定资本总额的8.2%(江小娟,2006)这一比重。这说明在“规模以上”企业子集内,FDI在中国固定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与中东欧国家FDI占资本形成比率19.1%的水平大体相当,也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10.5%的平均水平;也说明,FDI在中国是集中于规模以上的企业中的,这才造成样本内FDI占固定资产总额的比重远高于按全国口径计算的该比重的结果。
就FDI中港澳台资与其它外资的结构而言,在全部FDI的固定资本中,无论是按固定资本余额统计,还是看固定资本总量,港澳台资大约占1/3,而港澳台资以外的“外资”则占全部FDI的2/3。
从地区分布看,港澳台资本集中于广东(2331亿元)、江苏(1219亿元)、上海(872亿元)、福建(673亿元)与浙江(626亿元)。这5省的港澳台资占样本内全部港澳台资本6952亿元的83%。外资的流向则有了改变,吸收外资最高的地区为上海,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为3115亿元,以下依次为江苏(2369亿元)、广东(2102亿元)、浙江(915亿元)、天津(887亿元)、湖北(678亿元)、山东(642亿元)、北京(561亿元)与福建(514亿元)。上述9省的外资企业固定资本总额便占了样本内外资固定资本总额(13995亿元)的84.2%。
从行业分布看,港澳台资固定资本在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产业中最高(1474亿元),其次为电力(596亿元)、电气机械业(512亿元)、黑色金属冶炼业(398亿元)、纺织业(342亿元)与石油加工业(302亿元)。以上6大产业内港澳台资企业固定资本总额占样本内全部港澳台资企业总固定资本的比率高达52%。而外资企业固定资本的投向则有所不同,依次为: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4436亿元)、交通设备(2573亿元)、通用设备(992亿元)、化学原料与制品(719亿元)和造纸(472亿元),这5大产业内的外资企业固定资产占样本内全部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达65.7%。这说明:(1)外资在产业内分布比港澳台资更为集中;(2)外资投向更偏于通信、汽车、重化工业,而港澳台资除了偏重于通信计算机以外,则偏重于能源与原材料工业。
外资比港澳台资在资本的行业分布中更为集中,这一点还可以从均值与标准差的数据看出。从地区分布看,港澳台资在省际分布中的标准差为均值的2.17倍,而外资固定资本标准差则为其均值的1.66倍,外资在区域内分布比港澳台资更为均匀;但从行业分布看,港澳台资固定资本的行业(38个大行业)标准差为其均值的1.4倍,而外资则为2.2倍。
如果分析FDI在分地区与分行业的资本比重,则更可以揭示FDI在中国资本份额中的某些特点。FDI固定资本占国内固定资本总额的比重在福建、上海与广东已分别达到了48%、46%与45%,在江苏已达29%,在浙江达21%。此外,FDI占中国国内固定资本的比重在通信计算机设备行业已达61%,在废旧资源回收业占50%,在皮革业占47%,在家具业占44%,在橡胶业占43%。因此,FDI的资本在中国的珠三角与长三角区域,与在通信(手机)等成长迅速的产业内,已占到国内总资本的一半左右!由此可见,中国对FDI的开放度在最发达的地区与成长最迅速的产业上已经相当之高了。
制造业内FDI吸收的劳动占中国制造业总的比重,实质上显示了FDI在中国劳动市场上的买方的市场份额。普查结果显示,在制造业内,FDI的占全部的比重为17%,其中港澳台资企业的用人与外资企业的用人分别占样本内企业总的7%与10%。
FDI企业占全部量的比重在广东、福建、上海分别高达58%、57%与47%,在江苏、浙江与天津也达25%以上(见图1)。
若分产业看,则可以发现FDI企业(含港澳台资与外资企业)中的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的比重在三个大产业已超过50%,它们分别是: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业(62%)、文教体育用品业(54%)与皮革制造业(53%);FDI企业量在比率中超过30%的行业则有家具(45%)、纺织(38%)、塑料制品(35%)、电气机械(33%)、橡胶(32%)、仪器仪表(31%)等5个产业(见图2)。
四、FDI的企业规模
我们通过对第一次全国普查数据的计算发现,无论从企业规模看,还是从企业资本规模看,平均说来,FDI企业规模都要小于中国内资企业的规模。
先看企业规模。如用企业平均人数来度量企业规模,则内资企业规则最大(717人/每个企业)、外资企业其次(611人/每个企业)、港澳台企业最小(569人/每个企业)。在全国31个省份中,只有在福建、广东、上海、浙江与北京这5个省份,港澳台资企业的用人规模才超过内资企业的用人规模。而在新疆、青海、陕西、甘肃、贵州、山东这些国资企业比重高的省份,内资企业的规模是港澳台资企业规模的两倍至四倍,个别地区(如新疆)则达29倍。在规模上外资企业大于内资企业的省份只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等9个省份,其余省份的外资企业的用人规模都小于内资企业。
如果分38个大行业来比较,则港澳台资企业规模的均值仅为548人/每个企业、外资企业为564人/每个企业,而内资企业规模的行业均值为1401人/每个企业。因此,从行业看,平均而言,内资企业的规模约为FDI企业规模的2.5倍。
如按固定资产净值余额来度量企业规模,则港澳台资企业规模最小,外资企业的规模其.次,而内资企业规模最大。在31个省份中,港澳台资企业规模只有在重庆市才大于内资。就全国平均说来,港澳台资企业的资本余额只相当于内资企业的55%。如按企业固定资产总额来度量企业规模,港澳台资企业的平均规模仍小于内资企业的平均规模,后者为前者的65%。但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规模则大于内资企业的规模,平均说来,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规模为内资企业规模的1.07倍,为港澳台资企业的1.65倍。内蒙古与甘肃两省外资企业的资本平均规模在10亿元以上,尤其是甘肃省,每家外资企业平均固定资产净值余额达12亿之多,每家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总计达19亿之多,说明该省必定吸引到了大型的外资项目。
如分行业看,则无论是每家企业的“固定资产净值余额”,还是企业的“固定资产总计”,港澳台资企业规模与外资企业规模都小于内资企业,但按行业取均值的港澳台企业的固定资产净值余额与固定资产总计指标,都大于外资企业的平均规模,其原因与前文指出的外资的分布特点有关:在行业分布中,外资企业比港澳台资企业更为不均匀。
尽管平均说来港澳台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资本规模小于内资企业,但在38个大行业中,港澳台资企业在17个行业中的资产净值余额规模大于内资企业规模,在18个行业中的资产总计规模上大于内资企业规模。在石油与电力这两大能源产业中,港澳台资企业的平均资产净值余额规模都超过11亿元;其企业平均固定资产总值在有色金属、石油、黑色金属、电力这四个能源与原材料产业都近20亿元。在22个行业中,外资企业的资产净值余额超过内资企业规模;在20个行业中,外资企业的资产总计规模超过内资企业。其中,在造纸与供水这两个产业,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净值余额规模分别是内资企业规模的5.5倍与3.5倍,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总计规模分别是内资企业规模的5.5倍与3.6倍。
五、FDI企业的资本密集程度
我们用每个从业人员拥有的资产(K/L)来度量各类企业的资本密度,结果发现,分地区看,内资企业资本密度最高,为50.3万元/人;港澳台资企业次之,为41.1万元/人;外资企业反而最低,为31.4万元/人。只有在河北、内蒙、吉林、黑龙江、河南、重庆与青海7省,港澳台资企业的资本密集度才高于内资企业;而外资企业的资本密集度高于内资企业的省份,则又须从上述7省中减去一个河南省。
分行业计算的K/L均值表明外资企业的K/L值最高(为人均153.3万元),港澳台资企业的K/L值次之(为人均140万元),内资企业的K/L均值仅为每人49.1万元。按行业计算的K/L值的排序之所以与按区域计算的K/L值的排序完全相反,是由于在石油开采、有色金属、石油加工、化纤、黑色金属、废旧资源回收、电力等能源与原材料产业,港澳台资与外资企业的K/L值都远远高于内资企业的K/L值。比如,在有色金属采选业,外资企业的K/L值为内资企业K/L值的86倍;在石油开采业,港澳台资企业的K/L值为内资企业K/L值的36倍;在废旧资源回收业,港澳台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K/L值,分别为内资企业的15倍与22倍。因此,尽管从分地区取的均值看FDI企业的K/L值不高,甚至低于内资企业的K/L值,但从行业看,在港澳台资与外资集中投资的能源、原材料产业,则FDI企业的资本密集程度是远远高于内资企业的资本密集程度的,使得从行业的K/L均值看,FDI企业的K/L值约为内资企业K/L值的3倍。
六、FDI企业所占的国内市场份额
我们假定企业的工业销售产值减去出口后的差值为企业在国内市场上的销售额。按此定义可以分别求出内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国内市场销售额。然后用三类企业的国内市场销售额总和去除每类企业国内市场销售额,分别得到各类企业在国内市场中的份额。
在2004年中国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国内销售总额中,港澳台资企业的内销额占到6.4%,外资企业的内销额占到12.5%,即FDI企业在国内制造业产品市场中所占份额达到近19%。若分省观察,则可以发现,在上海,FDI在制造业产品的国内市场中所占份额已超过50%;福建次之,为46%;在广东,这一比率为41%;在天津与江西,FDI在国内制造业产品市场上的份额各为32%与31%;FDI在国内制造业产品市场上所占份额超过20%的省份还有河南(25%)、江苏(23.6%)、重庆(22.4%)与北京(21.6%)。
如果分行业计算,则可以发现,在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家具、废旧资源回收加工这三个大产业,FDI企业的国内市场份额都已达到50%。在食品、造纸、印刷、化纤、橡胶、交通设备(汽车)、仪器仪表这7个主要产业中,FDI企业的国内市场份额都已达到了1/3。
FDI在国内市场中的占有份额低于10%的行业有:煤炭开采(0)、石油天然气开采(6.7%)、黑色金属开采(0.6%)、有色金属采选(4.3%)、非金属采选(3.5%)、烟草(0.1%)、石油加工(6.5%)、黑色金属冶炼(7.6%)、工艺晶(9%)、电力(5%)、燃气(4.4%)。显而易见,这些行业大都是能源、原材料产业,在这些支柱产业中,FDI的国内市场份额较低这一事实,反映了中国产业政策对外国直接投资所设置的进入门槛。
七、FDI与中国出口贸易
关于FDI的经济学文献通常都认为,发展中国家引入外国直接投资的动机之一,就是为了利用FDI与世界市场的接口与进入渠道,从而发展FDI东道国的出口。这确实也是中国政府鼓励FDI的重要动机之一。作为这一政策实施的结果,FDI企业出口在其东道国的出口中必定会占有重要位置。我们将从FDI企业出口率与中国内资企业出口率的比较和在中国制造业出口中FDI企业的出口所占比重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先看出口率。如用“出口交货值/32业销售产值”定义出口率,则FDI企业的出口率远高于内资企业。2004年,中国制造业的内资企业的总出口率仅为8.2%,而港澳台资企业的出口率为36.1%,外资企业的出口率为42.7%。这表明FDI显然是出口导向的。当然,FDI企业的产品的主要市场仍在中国国内。
通过比较分省计算的FDI企业的出口率,结果有两点值得关注:第一,港澳台资企业出口率最高的省份竟是贵州省(出口率达61.1%),其次才为福建(50%)与广东(44.4%);第二,外资企业出口率最高的省份也是内陆的山西省(66%),而不是沿海省份。广东的外资企业出口率为62%,排第二,然后是江苏(50.7%)与福建(42.1%)。尽管FDI企业的出口率在省与省之间差异很大,但是,在中国的几乎所有省份(除无港澳台资或无外资的省份外),港澳台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出口率,都是远远高于内资企业的出口率的。
分行业看,2004年,在中国38个两位数产业中,港澳台资企业的出口率在8个产业(纺织、服装、家具、文教用品、电气机械、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工艺晶)超过50%,其中,家具业中港澳台资企业的出口率达85.5%。在文教体育用品业中,港澳台资企业的出口率为80.8%。这说明港澳台资投资于中国内地的家具与文教体育用品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出口。外资企业在纺织、服装、皮革、文教体育用品、金属制品、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工艺品业的出口率都超过50%,并且,除纺织品的出口率为56.8%外,在其余7个产业中,外资企业的出口率都为2/3,甚至4/5以上。这说明,在非能源、非原材料产业,FDI企业事实上已把中国作为其出口加工基地。
FDI的出口在中国总出口中究竟占了多大比率?2004年底的数据表明,就全国总体而言,这一比率已为64%,其中港澳台资出口的比重为17.8%,另外的46.2%是由外资企业提供的。可见,西方发达国家遏制中国出口的举措首先而且主要会打击的,不是中国内资企业,而是在中国的FDI企业。
分省看,FDI出口占本省出口比重最高的省份依次为:天津(90.5%)、福建(87.9%)、上海(85.6%)、广东(82.9%)、江苏(70.7%)与北京(62%)。分行业看,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的出口中,有92.4%的出口来自于FDI企业;仪器仪表出口的88.2%、纸品出口的75.9%、家具出口的70.1%、石油天然气开采出口品的69.4%都来自于FDI企业。而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制品出口则完全是由港澳台资企业提供的。
八、FDI企业的效益
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若比较销售成本率、销售利润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则外资企业与港澳台资企业并不比内资企业在总体上胜出多少,甚至还比内资企业略差一些;但若比较资本利润率,则FDI企业在效益上要显著胜过内资企业。总的说来,港澳台企业的资本利润率高出内资企业2.8个百分点,而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比内资企业更是高出3.7个百分点。在湖南、广东、海南、重庆、青海与新疆,港澳台资的资本利润率都超过10%;外资企业在天津、河北、福建、江西、广东、海南、重庆、陕西、新疆等省份,其资本利润率超过10%。
从行业看,在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港澳台资的资本利润率为103.9%,为内资企业资本利润率的3倍以上;在黑色金属采选业,港澳台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达43.7%,为内资企业的5倍以上;在石油加工业,港澳台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达17.4%,差不多是内资企业的4倍;在电力业,港澳台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为11.7%,为内资企业的5倍以上。因此,港澳台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相比,其经营优势主要在能源、原材料工业。
但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具有经营优势的行业主要不是能源与原材料产业,而是纯粹的加工制造业。在家具业,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是15.1%,为内资企业的3.9倍;在化学制品业,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为14.8%,是内资企业的2.3倍;在医药业,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为13.7%,是内资企业的2.4倍;在化纤制品业,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为11.7%,是内资企业的6.5倍;在金属制品业,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为12.4%,是内资企业的2.6倍;在通用设备业与专用设备业,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分别是内资企业的2.4倍与2.8倍;在交通运输设备业(含汽车制造),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为12.2%,是内资企业的3.8倍;在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业(含手机),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为内资企业的2.8倍;在仪器仪表业,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为10.9%,是内资企业的2.8倍;在电力产业,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为10.1%,是内资企业的4.8倍;而在废旧资源回收加工业,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是25.2%,是外资企业在所有两位数产业中资本利润率的最高水平,这个资本利润率是内资企业的7.4倍;在燃气业,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为15.4%,是内资企业的7.3倍。在上述13个大产业中,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大都高过港澳台资企业。
港澳台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产值利润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上不比内资企业占优势,但在资本利润率上比内资企业占优势的这一事实,反映了我们在上文指出过的在中国的FDI企业规模还比较小的特点,但FDI企业在资本利润率上明显高于内资企业,尤其是在差不多一半的两位数产业中,港澳台资或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2倍、3倍、甚至7倍于内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的事实,则说明FDI的资本投资远远比内资企业有效率。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港澳台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几倍于内资企业的资本利润率的15—16个制造业部门中,FDI企业的产值利润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也是成倍地高过内资企业的。可见,在制造业的经营上,FDI企业较之内资企业的经营优势可以通过逐个行业分析显示出来,说明在同一产业内,FDI的经营优势是明显的。
由以上分析可以大致看出,FDI企业在经营上较之内资企业在利润率上占有优势的产业,大多是中国对FDI开放度较高的产业,是FDI企业出口率较高的行业,也往往是FDI企业出口所占中国出口比重较高的产业,还往往是FDI企业产品在国内产品市场上所占份额较高的产业,更是FDI资本投资较为集中的产业。
九、FDI企业的工资率与劳动生产率
FDI企业之所以在经营上会比内资企业有效率(分行业比较),原因是多方面的,相对工资率较低与税收优惠是两个可能的重要原因。这里,我们先分析FDI企业的相对工资率,在下一节再谈FDI的税收优惠。
所谓相对工资率,是指工资率与劳动生产率之比,由于
从而,相对工资率其实就是工资占销售产值的比重。
FDI企业在相对工资率方面比内资企业相对工资率更低。总体说来,内资企业的人均工资在2004年为1.9万元,而港澳台资企业的人均工资为1.8万元,外资企业的人均工资为2.5万元。外资企业人均工资仅为内资企业人均工资的1.3倍,而港澳台资企业的人均工资则仅是内资企业人均工资的94.7%。可是,如果比较劳动生产率(人均产出),则港澳台资企业是内资企业的1.25倍,而外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是内资企业的2.1倍。这表明,港澳台企业的相对工资率仅是内资企业相对工资率的75.8%(=*100%),外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仅为内资企业相对工资率的62%(=*100%)!
我们按区域(31个省份)和分行业分别计算了港澳台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与内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之比、计算了外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与内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之比。
分析表明,由于港澳台资企业的平均工资在29个省(有港澳台资的省份)中的21个省是低于内资企业的平均工资的,又由于港澳台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在17个省内是高于内资企业的,从而,在中国除天津、浙江、云南、甘肃、青海、新疆以外,在其余有港澳台资的24个省份里,港澳台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都低于内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尽管外资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普遍高于内资企业,但由于外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以更大的幅度超过内资企业,从而,在有外资投资的30个省份中,除北京、浙江、云南、青海与新疆以外,在另外25个省份中,外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都低于内资企业。并且,在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黑龙江、安徽、湖南、重庆、甘肃这10个省份,外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只相当于内资企业相对工资率的一半或一半以下!
从分行业的角度看,尽管在有港澳台资的35个行业中,港澳台资企业的平均工资在27个行业中是高于内资企业的平均工资的,在31个行业里外资企业的平均工资高于内资企业,然而,由于FDI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普遍以更大幅度高于内资企业,所以,如比较相对工资率,则在一半以上的产业中,港澳台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是低于内资企业的;外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在有外资的34个行业的23个行业中是低于内资企业的。
由此可见,在中国的绝大部分省份与多数产业里,FDI企业的相对工资率是低于内资企业的。在几个迅速成长的产业如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即IT行业)、交通设备(汽车)业,外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只相当于内资企业的相对工资率的40—50%。相对工资率低,是我们在前文讨论过的FDI企业资本利润率普遍高于内资企业的重要原因。
十、FDI享受到的税收优惠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提供给我们的只有企业增值税税负的信息,但通过比较内资企业与FDI企业的增值税税率,我们发现,到2004年为止,中国对FDI不仅在企业所得税上实行了优惠政策,而且在增值税上也对FDI实施了优惠政策。
在2004年度,就总计而言,内资企业增值税的实际税率为13.9%(低于17%的法定税率),港澳台企业增值税的实际税率仅为8.4%,外资企业的增值税实际税率为9.4%。这说明港澳台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增值税率上实际上各享受到5.5个百分点与4.5个百分点的优惠。就税负以外的“福利费”负担而言,内资企业事实上承受的负担也重于FDI企业:总体上说,内资企业的(福利费/增加值)比率为2.2%,港澳台资企业为1.2%,而外资企业为1.7%。因此,不计企业所得税率上的优惠,仅就增值税与税外福利费负担而论,FDI企业较之内资企业,享受5到6.5个百分点的优惠。
如分省考察,则可发现,港澳台资企业在下列9个省份差不多是减半缴纳增值税的:黑龙江(税率7.4%)、江苏(税率8.1%)、福建(税率7.1%)、江西(税率7.3%)、河南(税率8.6%)、广东(税率5.4%)、四川(税率6.7%)、陕西(税率8.1%)、新疆(税率5.9%)。同时也发现,在北京、山西、内蒙、辽宁、吉林、山东、海南、重庆、贵州9省市,对港澳台资企业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率高于内资企业的实际税率,其中,海南省港澳台资企业承担的增值税率奇高,为41.2%,如数据是可靠的,则一定说明海南省对港澳台资企业的征税存在歧视。外资企业在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份中,在23个省份中实际承担的增值税率低于内资企业,并且,除了云南、甘肃与青海三省外资企业的增值税高于20%以外,中国并没有对外资企业征收奇高的增值税的现象。
按增值税的本来意义,应对一切产业、对全体企业保持中性,因此不应该出现不同类别的企业事实上承受不同税率的结果。况且,到2006年为止,中国的税法也只公开承诺在所得税上对FDI减征,很少有研究者关注过在增值税的征收上FDI企业也享受到相当的优惠。我们的研究表明,中央产业指导部门与地方政府实施的产业政策与招商引资政策,事实上在增值税的征收上也对FDI企业给予了优惠。
这种在增值税方面给予FDI的优惠显然与产业倾斜政策有关,尤其与“出口退税”政策有关。港澳台资企业在石油开采、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家具、文教体育用品、有色金属、电气机械这7个大产业,外资企业在农副食品加工、文教体育用品、金属制品、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工艺品等产业所纳的增值税率在1%至5%之间。外资企业在纺织、服装、家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废旧资源回收加工、燃气、供水这11个产业事实上是按7%左右的税率在缴纳增值税。联系上文关于FDI企业出口率超过50%的大产业,我们立即发现,FDI企业增值税减半缴纳的产业实际上大都是FDI企业出口率超过50%的产业。因此,FDI企业在增值税上享受优惠主要来自于“出口退税”政策:由于出口可以免征增值税,从而在FDI企业出口率超过50%以上的产业,FDI企业实际负担的增值税率必定在法定税率的一半以下。这也就是说,近10年来中国政府实施的“出口退税”政策,其实惠主要是落在FDI企业上,而不是造福于内资企业。
十一、结论
通过所整理的数据,我们对在中国的FDI的分布特点、在中国资本形成、中的比重、FDI的规模、资本密度、国内市场占有率、对出口的占有率、赢利状况、相对工资率与税率等10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研究表明,在中国的FDI无论从区域分布上说,还是从行业分布上说,都仍然是很不均匀的。在制造业的资本形成中,FDI大约占有18%的比重,这在当今世界FDI占东道国资本形成比重的国际比较视野里,仍然是最高的。FDI企业中的劳动占到中国劳动市场份额的17%,在国内制造业产品市场中,FDI约占19%的市场份额,而在中国全部制造业产品出口中,FDI则占到64%的比重。FDI在资本利润率方面普遍比中国内资企业有效率,这得益于FDI相对低的工资率与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数据已经显示,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与长达10年之久的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导致了FDI企业较内资企业更低的相对工资率与在绝对水平上明显低的实际增值税率。即中国最为宝贵的在劳动力成本上的比较优势与中国政府以高昂的公共资金影子价格为代价而支持的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在相当程度上(甚至主要地)施惠于外国直接投资企业,这是FDI在中国国内资本形成、劳动市场、产品市场上各占18%、17%与19%份额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