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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IPO 抑价理论
[摘要]国外理论界通过建立不同的模型和假说试图找出IPO抑价的真正原因,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始终没有哪一家理论能够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很多学者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大量研究,本文试图从理论与实践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阐述。
IPO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公司委托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第一次公开在股票市场上向潜在的广大投资者发售股份,为项目投资募集权益资本。IPO抑价是指大多数新股在上市首日二级市场的收盘价远超出其发行价,由此产生远高于市场或行业平均回报的超额收益。显然,新股抑价与有效市场假说之间存在着矛盾:从理论上讲,若一级市场新股价格的制定是依据二级市场的需求情况来确定的,则不应存在抑价问题,因为按照一般均衡原理,发行市场不可能长期处于失衡状态。
自20世纪80年代起,国外就有很多学者对于IPO抑价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具有代表性的解释概括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一)投资银行买方垄断假说。该假说从发行企业和投资银行签定新股承销合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分析IPO抑价现象的。投资银行作为承销商比上市公司具有更多的有关资本市场与发行定价的信息,因此上市公司将股票发行的定价权交给投资银行。由于新股的发行价格直接关系到投资银行承销新股的成败,低价发行能够更好的促进新股的顺利发行,因此,为了减少承销的风险,投资银行就会有意低定价发行。而上市公司对投资银行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投资银行会通过降低发行价以确保发行成功,并建立良好的声誉。
(二)“赢者诅咒”假说。该假说认为,市场中存在掌握信息的投资者和未掌握信息的投资者,且两类投资者之间不存在任何的信息交流。掌握信息投资者由于具有资金与信息优势,能够了解发行企业市场价值的期望值范围,而未掌握信息投资者只能根据其他主体的行为作出判断。当掌握信息的投资者得知所发行的新股具有投资价值时,往往会踊跃认购,使得未掌握信息的投资者被“挤出”发行市场,无法认购到具有投资价值的新股;而当新股不具投资价值时,掌握信息投资者会退出认购,导致未掌握信息投资者所能认购到的新股大多是缺乏投资价值的股票,即“赢者诅咒”。当未掌握信息的投资者意识到这个问题时,就会退出发行市场。由于股票发行人需要吸引未掌握信息投资者的投资,因此不得不降低新股发行价来弥补未掌握信息者所承担的风险,确保发行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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