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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简17是一支上残下完整的残简,余14字。“刑政不緩,德教不倦。”是说“刑罚政令不能缓行,德治教化不能倦怠”,其中“刑政不緩”是争对“罪”来说的,“德教不倦”是争对“过”来说的。接着“仲弓曰:若此三”的“三”当指“先有司,舉賢才,宥過舉罪”这三项“为政”策略。因此,我们可知此简是孔子阐述“宥過舉罪”的末简,应置于此,作为对“为政”问答的结束。“此”,整理者隶定为“出”,不确,已有学者指出[16]。
[十二]简11可与简17直接连读,简13可与简11直接缀合成一完简,陈剑先生、李锐先生的意见也是如此[17]。但从完简的字数为34至37字之间来看,似乎两简连缀处尚缺几字,或此简就只有31字?故暂从之。“道民興德”的“道”应读为“导”,训为“教导、引导”。“舉之服之,緩施而
[十三]:简15可与简27支接连读,但仍上下残缺。李锐先生缀合简20的B部分(简20是由A、B两部分缀合而成)与简15后[22]。然从图板来看,简20B不能与简15连缀在一起,因为简20B的竹简颜色比较暗,且有墨迹散漫的迹象,这种情况在简20A也存在,而在简15就没有这种情况,竹简颜色也较明亮。另外,在简20A最后的“君”字左边处有一很宽的契口,一直延展到简20B的第一字“子”的左边。可见,简20A、B两部分原本就是一简,整理者的缀合是正确的。“
[十四]:陈剑先生将简6与简23B(简23是由A、B两部分缀合而成)缀合成一支完简,[23]从文意和两简的外形来看,都比较合理,可从。此简大意是“雍,你知道吗?仲弓回答道:‘我没有听说过。’孔子说道:‘祭祀,是恭敬行事的根本,所以用来安生立命,不能不谨慎对待;丧葬……’”
[十五]:简23A可与简24缀合成一支完简,可与简23B直接连读。此简大意为“(丧葬),最爱的人死了,所以用来成全死者,不能不谨慎对待;行事,应选择成年时进行教导。每一日以善行立世,所教化的都会有收获,若某日不以善行立世……”“巽”,读为“选”,《史记•平准书》:“古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两,圜之,其文龙,名曰白选。”可见“巽”通“选”。“年”,整理者隶定为“华”,有学者疑为“求”[24]。按:从字形来看,或为“年”的讹变,可定为“年”,《说文》:“年,谷熟也。”可指代“人成年”。“教”,整理者读为“学”,非是,应读为“教”。
[十六]:简25可与简24支接连读,整理者已指出。简12是一支上残的残简,余16字,从李锐先生之说,缀合在简25之后[25]。此简大意为“所教化的都会崩溃,难道不应该谨慎吗?仲弓说:‘现在的统治者,使人心情不能畅快,决策等不到成功实施,独独厌弃民众,难以执行政令。’孔子(接简21)说…”“崩”,整理者读为“恶”,陈剑先生从谐韵的角度,认为读为“崩”,可从。“
[十七]:简21可与简12直接连读。因为简12仲弓讲道难以“为政”,此简文意为孔子对仲弓的劝导之辞。大意为“(孔子)说:‘雍,古时侍奉君主的人,以忠诚和恭敬行事,虽然那样很为难,你只好以……’”
[十八]:简18是一支上下皆残的残简,余17字,从文意看,当为孔子对仲弓的劝勉之辞,故置于此。大意为“……不要自我懈怠。从前,夏、商、周三代圣明的君王,拥有四海之内,犹且来……”
[十九]:简20是由A、B两部分缀合成的一支完简。大意为“那些过错。仲弓说:‘现在的统治者,顽固地坚持过错、沉溺于流言令辞,难以采纳正确的意见。’孔子答道:‘现在的统治者,在祭祀、丧葬、行事方面,肆意放纵自己的情欲、随便马虎办事,大概接近于瞎了眼睛。’”“愎過攼析”,整理者云待考,“愎”原为“孚”,陈剑先生转读为 “愎”,但也有学者读为“保”[26],二者意思一样,即“坚守过错”;“攼”,有学者读为“捍”,与“愎”同义;“析”即“析言”,指“言词荒谬”[27]。“竭”原为“滐”,整理者转读为“竭”,可从,但也有学者读为“止”[28]。对于“三”字处的断句,学界意见不一,整理者将“三”字断为下句,为“今之君子所竭其情、盡其慎者,三害近與矣”,并认为“三害”是“三患”,《礼记•杂记下》:“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行也。”也有学者,将“三”字断为上句,为“今之君子所竭其情、盡其慎者三,蓋近與矣”,认为“三”是前文的“夫祭、夫丧、夫行”,“害”通“蓋”,“與”读为“譽”。[29]“
[二十]:附简一支,上下皆残。从文义与书写风格来看,与《仲弓》相近,这点整理者已指出。从意群来看,也无法与文中各简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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