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定理:真知灼见还是同义反覆?学毕业论(3)
2014-08-31 01:42
导读:答案在於,学的一些最新进展,证明後者是多数情况。这也与我们日常经验相符。下面是三个新的结果: (1) 不完全信息的博弈论证明,当谈判双方的信息不
答案在於,学的一些最新进展,证明後者是多数情况。这也与我们日常经验相符。下面是三个新的结果:
(1) 不完全信息的博弈论证明,当谈判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时,谈判结果一般地不是帕累托最优(见Farrell.第115页)
(2)合作博弈论证明,当谈判多於三方时,即使在完全信息下,也常常出现"空核"(empty core)解,即协议结果不是有效率的(见崔之元,1988)
(3)比罗(John Bigelow)证明,当有两种以上的外部性同时存在时,私下交易一般地不能达成有效率的协议(见Bigelow,1993)
除非我们认为「交易成本为零」中的「交易成本」包罗万象(从而使「科斯定理」变成「同义反覆」),上述三个理论结果说明对「科斯定理」的第一类解释不能视为对现实的合理近似。
四、结语
本文说明,「科斯定理」只有在同义反覆的第一类解释上,才是正确的。但这种「正确性」,很难被视为真知灼见,连科斯本人也不认为第一类解释是他的本意。
被科斯认为是他本意的第二类解释,即「交易成本不为零时,财产权、法律等制度安排最终资源配置结果」,是正确的。但这一「正确性」也很难被认为是新发现。如迪斯巴所指出,并实上,高斯的批判对象庇古(Pigou),早有同样的看法(Allan Deserpa,1993)。我们更不用说,包括马克思在内的许多十九世纪
政治经济学家,早已发现「生产关系」和其他制度安排对最终资源配置结果的影响。
那麽,为何这种并非真知灼见的「科斯定理」在国际和国内影响这麽大呢?这就超出了本文探讨的范围,相信读者自能找出其复杂的、思想原因。
书目
崔之元,《博弈论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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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ald Coase,1988a:“the Nature of the Firm:Origin,Meaningand Influence”,Journal of Law,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Vol4,No.1
Ronald Coase,1988b: Firm,The Market and the Law,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Joseph Farrell,1987:“Information and the CoaseTheorem”,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Vo1.1,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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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ald Coase,1992:"The lnstitute Structure ofProduction”, Amreican Economic Review,Vo1.82,No,4。
Richard Posner,1993:“Nobel Laureate:Ronald Coase andMethodology” ,Journal“Economic Perspective,Vo1.7,No。4。
John Bigelow,1993:“Inducing Efficiency:Externalities,Missing Markets,and the Coase Theorem”,International EconomicReview ,VO1.34。 N0。2。
Paul Milgrom and John Roberts,1992:Economics,Organizationand Management,Prentice-Hall,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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