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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张寿安:《以礼代理——凌廷堪与清中叶儒学(2)

2014-10-10 01:16
导读:清代汉学自有其深厚的问题关怀。明末遗民已认识到明亡于专制。人君在儒家社会契约论的话语中自有一文明道德假想原点的位置,但在权力行使上则完全


  清代汉学自有其深厚的问题关怀。明末遗民已认识到明亡于专制。人君在儒家社会契约论的话语中自有一文明道德假想原点的位置,但在权力行使上则完全是按照法家治邦国的办法。这样,儒家的礼治理想就被君主独裁所取代,权源僭越了法源。人君在政治社会中的作用是甚么?如何才能实行礼治?就成了明末遗民共同的问题关心。开清代汉学学风的顾炎武认为重建礼乐的天下,要从礼乐典章着手,而考镜礼乐典章则要从古音与制度着手。凌氏礼学思想出自朱子以来的徽学传统,是对司马光礼学化史观的提炼,浓缩了历史的精神。钱穆认为戴、凌仍守汉学门户之见,而女士则强调从戴氏「以理杀人」向凌氏「以礼代理」转变的内在逻辑。

  第二章,女士把视点移向了廷堪礼学思想的内容上。复性的课题是纠正文明异化的课题。现在我们知道,这也是一文明功能互补的课题。宋儒提出的复性课题是观念上的复古,在实际操作上主涵养、致知。廷堪提出的则是一现实指向的方案。在理学中,在上者是主体,这是一种他律的伦理,违背善恶二元的人性,而在复性于礼的廷堪礼学思想中,在下者是主体,君主只是客体。上与下形成一共生互动的伦理。这是一种自律的伦理,人通过礼进行对行为善恶的自我调节,以维持社会的合理秩序。女士认为:「礼,不只是社会秩序的外在规范,亦兼具变化气质、端正人心的内在作用。」凌所提倡的复性于礼的途径是养情节欲与礼乐化性。笔者认为「克己复礼」的「克」是指在天子──虚拟权威下对最高政治权力的放欲。但在中国治乱交替的文化里,以专制君主为立法者与执法者的外化之礼与以变化气质、端正人心为指归的内化之礼不能共存。所以,廷堪的礼学思想在逻辑上只能是走上反君主专制一途。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凌氏「复性」的主旨是要从权力与理学意理自我完结的专制逻辑中恢复儒家礼学的自律性格。徐复观把「三纲」与儒学的结合归罪于韩非的「三顺」,并以此说来为董仲舒开脱,台湾学者阎鸿中著文澄清了唐以前「三纲」意义的演变。看来,把法家学说与儒家学说融为一体并提高到天理的高度为君主专制奠基,董仲舒实肇其端。马融认为孔子所揭示的历史变迁的因时损益法则是「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这样,以权力为中心的历史变迁观就成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样式。同时,也埋下了王充礼学化批判思想的种子。专制是通过理学话语把王权的外在规范内化为心性道德的。学礼复性是一涤除专制意理的课题,表明了清儒人格的内在觉醒。理学是通过混淆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分际,以政治责任之名压迫社会自由来为专制服务的,而礼学则旨在树立起这二者的分际,提倡「消极自由」。礼法要挣脱权力的驾御走向客观从而成为行为规范与公共理念,这正是晚清变法运动的动力与目标。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龚自珍「宾宾」说的原型。然而,要落实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分际就要限制君主的权力。复礼从明确礼意始,而要贯彻礼意(亲亲、尊尊)就要打破专制大一统政治。这就是龚自珍「宗农」的主题了。冯桂芬、陈虬的分权构想皆是同一思路。

  在第三章,女士论述了廷堪复礼思想的承传与流布。阮元是廷堪的知友,又是地方高官。廷堪的礼学思想主要是通过阮元的提倡得以在江浙流布的。经过凌本人在歙县紫阳书院的传授与杭州诂经精舍师生的研讨以及师友之间的交流,礼学思想成了嘉庆年间江南知识界的主流思想。新思想的流布与深化反而是旧思想的抵抗造成的。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在第四章中,女士介绍了礼学与理学的论辩争议,而黄式三在为廷堪礼学思想辩护时是以郑樵「礼有本有文,情者其本也」(《礼经奥旨》)的观点为依据的。他说:「所行或不及,礼以文之;所行或太过,礼以节文。」这是说,只有把合「理」的标准放在「情」上,才能实现礼治=法治,这是对理治=人治的批判。女士指出:「式三礼理之辨之胜于前人者,在他指出理学者有混理、心为一的倾向。」诚不刊之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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