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一、历史演变
(一)战前选举制度的演变
日本最早的选举法,集中体现在附属于大日本帝国宪法的《众议院议员选举法》。该法规定:选举权的条件是,年满25岁的男子、缴纳直接国税15日元以上或所得税3年以上者。从1890年的最初大选来看,有选举权者共453000人,占全国人口的1.1%。被选举权的条件是,年满30岁的男子,同时缴纳2000日元的保证金。选区原则上采用小选区制,议员定额为300人。由此可见,当时的选举制度具有严格的财产限制和性别限制。投票方式,在一人区为一名单记;在二人区为二人连记。其中,无论是在一人区还是二人区均采取记名投票,违反了秘密投票原则。
该法于1889年颁布,通过1900年、1919年、1925年和1934年四次修改,选举权不断扩大,最终于1925年实现了所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