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言分区述评及再分区(2)
2014-06-18 01:19
导读:的讨论。 先谈“主要的语言特征”。 到底长沙、城步和武冈三个方言点各自“主要的语言特征”是什么,《背景》并没有明确指出。倘若真的 只用一两条
的讨论。
先谈“主要的语言特征”。
到底长沙、城步和武冈三个方言点各自“主要的语言特征”是什么,《背景》并没有明确指出。倘若真的
只用一两条特征就可以进行有效的方言分区的话,那不但《背景》对《分布》的批评难以成立,而且《背景》
用数学方法来进行分区也属多此一举。因此,《背景》据此批评《报告》不但不得要领,而且还自相矛盾。究
竟某方言区有没有“主要的语言特征”,“主要的语言特征”具体所指又是什么,对此,方言学界有种种看法
并有过大量的分区实践,笔者的看法是:由于“主要的语言特征”难以确定,宁可用方言的“区别性特征”来
代替它。在分区实践中,这种“区别性特征”可以通过多方比较来抽取。根据分区的需要,可以用一条,也可
以用多条。这些分区条目不论是“一”还是“多”,都要求对内有尽量大的周遍性,对外有尽量强的排他性。
用能否通话来检验分区结果也是值得考虑的。就《背景》的分区而言,也不乏同一区中有不能通话或通话
困难的,如第三片中的湘乡与零陵,而分属两片却也有通话不大困难的,如第二片的怀化与第五片的郴州,等
等。大量的语言事实证明,同属一个方言区中的不同方言点可以有不能通话的,如闽语区中的厦门话和福州话
;而不属同一方言区甚至不同的语言也有可以通话的,如德语和瑞士语。这是因为,能否通话不仅决定于两种
方言的相似性,还决定于两种方言的交际频度。一九八七年笔者曾以湖南师大中文系八四、八五、八七三级的
同学作为调查对象调查过外地同学对长沙话的可懂度和认同感,经计算机处理后的结果是:
大体听懂 基本听不懂 大体相同 基本不同
八四 97.5% 2.5% 34.6% 65.4%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八五 95.7% 4.3% 25.5% 74.5%
八七 62.8% 37.2% 12.2% 87.8%
据上表中八四级与八五、八七两级同学对长沙话可懂度和认同感的区分比值的差异可以看出交际频度与它
们的比例关系。而且,通话程度还受城乡、职业、年龄甚至性别等条件的制约。事实上,既难于把它作为一个
分区因素来参与分区,也难于把它当作一个可靠的标准来衡量分区结果。
1.1.3 第二种是日本学者@①伸久先生的分区。《分布》据以分区的材料也来自《报告》。方法是
:根据“古全浊声母的变化”绘出方言图来进行分区。《分区》把湖南方言分为四种“型”,定名为“江西型
湘方言”,“北方型湘方言”,“老湘型湘方言”和“新湘型湘方言”。国内学者一般是把“江西型湘方言”
看成赣方言或赣客方言,把“北方型湘方言”看作西南官话。《分布》的分区是比较典型的单一特征法。《背
景》认为:“这个方法虽然简便,但是按这个标准作成的分区图也不能反映湖南方言的实际。”《分区》将湘
西的永绥(花垣)、乾城(吉首)、保靖、永顺、古丈、泸溪、辰溪、沅陵等地划归“老湘型方言”,对此,
《背景》指出,“@①伸久将古全浊声母只要今平音读浊音的也包括在内,湘语的范围自然要扩展到上述永绥
等县。事实上永绥等县的语言特征与西南官话的特征大部分相似,反以这‘半条’特征将其划入湘语南片是不
妥当的。”《背景》的批评无疑是正确的。单一特征判断法的优点缺点都很明显。优点是分区结果清晰正确,
缺点是往往以偏概全。在方言区的交错地带和过渡区域,在方言面貌因长时期的交融渗透而变得模糊不清的地
方,这种方法的可行性尤其差。
大学排名 1.1.4 第三种是湖南师院中文系的分区。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零年,湖南师院中文系承担了湖南全
省的方言普查工作,当时共调查了八十七个县市,后由彭秀模、曾少达等同志根据调查材料写成《湖南省方言
普查总结报告》。《总结》中对湖南方言作了分区工作。方法是:根据分区者对湖南方言的一般印象,“先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