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诗经》(3)
2014-06-19 01:24
导读:二、以为人本的人文精神 人本来是文化的主宰,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都是人的创造,文学作品丰富的内容以人为中心得以表现,应该是世界各民族文学的
二、以为人本的人文精神
人本来是文化的主宰,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都是人的创造,文学作品丰富的内容以人为中心得以表现,应该是世界各民族文学的基本表征。可是,在西方文学,尤其是古希腊文学传统中,人的生活却往往通过神的主宰来实现。在古希腊人眼中,上帝创造了人,神主掌握着人的命运。因此,人在世间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神意的安排,古希腊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据说是盲诗人荷马创作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修记》,是以歌咏氏族部落和过去历史事实为基础的。“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带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④。古希腊人在公元前12世纪初远征特洛伊城,和特洛伊人进行了十年战争,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修记》所写的正是这个“英雄时代”的故事。故事反映的是人的历史,可是有荷马史诗中,战争的起源却因为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爱与美之神阿芙罗狄蒂三个争夺那个由专管争吵的女神厄进而斯丢下的“引起争执的金苹果”而起。在古希腊
戏剧中,像埃斯库罗斯的《奥列斯特》三部曲,他本是“用戏剧的形式来描写没落的母权制跟发生于英雄时代并获得胜利的你权制之间的斗争”,⑤但是,故事却以“命运“和“神的判决”的方式来实现其最终结局。总之,把神看做人的主宰,认为上帝和众神永远控制着人类的生活与命运,并且以这种观念和情感进行艺术创作,是古代西方文学的重要特征。
可是,在中国文化中,却没有一个像西文基督教那样创造了宇宙和人类,而且一直干预并指导人类生活的“上帝”。中国文化中的“天”(或“上帝”)主要指宇宙的自然力量,“天”对人的主宰只能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出现,而不是有意志的神发号施令,人的命运主要由人自己来把握。中国古代文化中也有一种所谓“天命”的东西,但是这种“天命”决不是把握在神手中的“命运”,更不是神的预言或征兆,而只是人自身的善恶之行的必然结果。这种观念在周人那里已经根深蒂固。“天命靡常,惟德是辅”,在周以后的中国人看来,尽管黄帝、颛顼、尧、舜、禹、成汤、周文等传说中的“明君圣王”都发迹于“天命”的眷顾,但“天命”眷顾他们的原因却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德”,也就是靠他们自身的努力获得的。人的命运,或者是国家的命运靠人自身来争取,正因为具有这种面对人类自身的理性精神,中国文化才真称得上是人文文化,中国文学才真正称得上是人的文学而不是神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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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作为我国古代第一部诗集,表现出鲜明的以人为本的民族文化特色。在《诗经》三百零五篇作品中,除了《大雅·生民》和《商颂·玄鸟》这两首诗在写到商周祖先降生时略具有神话因素沉积外,其他作品都没有任何神秘的色彩。在这里我们看不到众神的足迹,也看不到神对人事的判决和预言。即使在《诗经》中保存下来的商代颂诗里,“天命”所以垂顾商人,如《长发》诗中所云:“何天之休,不竟不絿,不刚不柔。敷政优优,百禄是遒“,这百样的好运归我承受也仍然是商人自己努力的结果。而商的中兴则由于天子能礼贤下士和伊尹的帮助,“允也天子,降予卿士。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长发》)。《周颂》、《大雅》中描写周人受命于天的发迹过程,就是自后稷、公刘、古公亶父、王季、文王等圣君不断努力、进德修业的过程。如《皇矣》诗中所云:“帝作邦作对,自大伯王季。维此王季,因心则友,则友其兄,则笃其庆。载锡之光,受禄无丧,奄有四方”;“比于文王,其德靡悔”,“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反之,当宗周面临崩溃之时,尽管上天垂下了日食、地震等凶象,诗人仍不上战战兢兢祷告上天,而照样认为:“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小雅·十月之交》)对国家的兴亡从人事上寻找最终的原因,并且把它诉诸诗的创作,这是周人以人为本的
哲学、政治思想在文学中的最鲜明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