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中央银行职能定位的再认识(2)
2013-05-09 01:32
导读:四、夯实基础,依珐行使必要的检查监督权,不断强化辖内金融服务 国务院批准的人总行的新三定方案,新增了四项职责,使央行增加了宏观综合方面的
四、夯实基础,依珐行使必要的检查监督权,不断强化辖内金融服务
国务院批准的人总行的新三定方案,新增了四项职责,使央行增加了宏观综合方面的职能,央行三大职能的层次定位有所提升。作为县支行要为人总行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服务,为上级行服务,为金融机构服务,为社会服务,必须夯实业务基础。账户是资金运动的起点的终点,首先以账户管理为实破口,形成强势。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实施三级管理,在客户和金融机构提供开、销户和年检
资料的基础上,让单位法人或会计人员亲自到人民银行办理,由账户业务操作员审查
资料、国库会计股负责人审核相关内容、分管行长审批,层层把关,杜绝利用频繁开销户频繁地转移资金。同时利用开户、销户、账户年检的机会,向最掌握本单位情况的人员了解辖内经济金融运行中各环节最真切的动态信息,同时与相关人员建立直接联系。可以紧紧把握调研工作的主动权。随时记录热点、难点、疑点、焦点问题,经济和社会现象,避免或减少搞调研工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境况。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直接监督检查权,对人民币管理、反假货币、金融统计、国库业务经收处、支付结算和清算等业务进行及时检查。一方面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一方面促进调研工作、强化宏观调控的效果。争取全方位做好基层央行的金融服务工作。
总之,县支行就目前状况而言,需要大家恢复信心,找准职能定位。只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好上级行的各项方针政策,县支行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