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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内幕交易 心理分析 防范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借鉴心理学理论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结合内幕交易的特点,从外部因素和内在因素两方面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心理分析。提出要改善社会风气,消除不良因素影响,加强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违规成本,严惩内幕交易行为。同时,内部人员还要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律意识。
内幕交易指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所知悉的内幕信息,自己进行证券交易或泄露信息建议他人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我国《证券法》第75条规定: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它具有以下特征:是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的信息;是与卜市公司讧E券价格有关的信息;是对证券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价格敏感信息。尽管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对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管和防范,但内幕交易行为仍时有发生。我国内幕交易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司收购、兼并以及蘑大合同过程中。Meulbroek(1992)的研究表明,美国等西方国家内幕交易案也主要发生在公司收购、兼并过程中。
一、内幕交易的心理特征及心理原因分析
内幕交易及其治理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个人与社会多方面的问题,是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
(一)内幕交易的心理特征
证券内幕交易是一种证券投机和欺诈交易行为,是证券犯罪的一种常见形态。它有别于其它经济犯罪,主要心理特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认识心理特征。认识是一切心理活动的基础和各种行为的前提。参与内幕交易的人员多有贪婪的欲求和钱权交易的观念、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思想,看重物质利益。此外,他们自我评价过高,自以为只要手法高明,透露内幕信息和参与内幕交易难取证、难认定。显然,这是冒险侥幸心理在作祟。二是动机心理特征。内幕交易的参与者多是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也相当熟悉。但他们的物欲动机在巨额利润和跟风攀比的心理驱动下显得十分强烈,以至把阻碍动机如内疚感、社会声誉、查处和惩罚等压制下去,寻找种种“合理化”的理由进行自我安慰。三是职业人格特征。参与内幕交易的人员通常具有消极的职业人格特征,如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对企业和投资者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及对公平、公正、公开的证券市场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精神的错误认识;工作上的投机取巧,富于心计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等等。四是职务优越感。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地位高,他们往往通过权力结交各种关系,运用手中权力为亲戚或他人解决各种困难,因此获得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为使自己的生活水平达到与职务优越感相称的地步,他们就毫无顾忌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牟取暴利。
二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从众心理。从众心理主要表现为心理上对他人的追随和迎合,对自己的宽慰和谅解。他们会用“大家都这么干,别人能干我为什么不能干”来平衡参与内幕交易的心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各种消息、传闻满天飞,内幕交易也较为普遍。在这样的环境下,具有随众心理的内幕人员就会浑水摸鱼,最终导致大捞一把心理动机的产生。三是“贪图享乐,寻求刺激”的攀比心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的生活方式。有的公司管理人员,不比工作比生活,工作上低标准、生活上“高要求”,住房比宽敞、请客比排场、车子比高档。在力所不能及时他们仍不愿降低消费标准,于是就抓住利用内幕信息实现其“一夜暴富”的机会。四是“重利轻法,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从犯罪学来说,侥幸心理是指犯罪人对自己能够逃避法律追究的自信想象或可能逃避法律制裁的赌注心理。怀有侥幸心理的人在“利”前面忘记了“法”。有些内幕主体钻法律的空子,认为只要自己算计得好,伪装得巧妙,事情办得隐蔽,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就不会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