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证券内幕交易的心理分析及防范措施(2)
2013-05-06 01:56
导读:五是碍于情面,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内幕主体进行内幕交易出现的矛盾心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在人情关系上,难以自控;官场人情,难以自控;面
五是“碍于情面,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内幕主体进行内幕交易出现的矛盾心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在人情关系上,难以自控;官场人情,难以自控;面对利益的诱惑,难以自控。一些内幕主体在人情面前和对物质利益过度追求时偶尔脑袋中会闪过以权谋私的念头,但是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内心的自责,提不起勇气。然而出于“义气”和物质利益的极大诱惑还是促使他们在“战胜”内疚、声誉、查处和惩罚等不安心理后孤注一掷地进行内幕交易。六是“求富心切,急不可耐”的浮躁心理。浮躁心理弥漫到社会的多个角落,有些人求富心切,心态浮躁,拜金主义严重,期望一夜之问解决所有问题。内幕主体的内幕交易行为就表现出了这种浮躁心态。
二、预防内幕交易心理产生的途径
(一)预防外在因素
1.改善社会风气,消除不良因素影响。社会环境对内幕主体的心理影响不容忽视,它影响着人的心理活动和思想行为,对人的思想品德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风气,是减少或避免内幕主体进行内幕交易的重要外部因素。为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反对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坚决制止投机取巧、不劳而获和利用时机谋取私利的行为;鼓励诚实守信和适度消费,构建一个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和个体心理环境。
2.加强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市场。为使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必须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首先,要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将公司治理与公司股权
激励相结合,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国家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专项评估等。其次,要构建高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修改完善信息披露配套法规,强化执法力度;明确公司各部门和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形成信息披露的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动态监管,实施一、二级市场联动监管等,从而形成事前、事中与事后全过程的动态判别及监管体系。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3.加大违规成本,严惩内幕交易行为。由于违规成本远小于违规收益,逆风作案的内幕交易案件还不在少数,有时甚至越演越烈。为此,要加大对内幕交易者的查处力度与惩罚力度,具体措施包括:通过优化识别指标,引入基于数据挖掘的智能识别系统甄别内部交易行为,加大对内幕交易者的查处力度;行政处罚、刑事制裁和民事赔偿三管齐下,加大对内幕交易者的惩罚力度;引入集团诉讼制度,增强中小股东的行权便利性和诉讼便利性;建立问责机制,除从重处罚相关责任人以外,还要针对上市公司进行处罚。
(二)内在因素的预防措施
1.修身自律,构筑心理防线。内因是决定性的因素,只有修身自律构筑牢固的心理防线,才能把握支配行为的总闸门。身为公司管理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做到:要正确对待和慎重使用手中的权力,绝不能有权力私有化的邪念,更不能利用公司内幕信息为己牟取暴利;要谨慎对待各种欲望,在诱惑面前不动心,保持一股正气;要慎重交友。要吸取在证券市场上因不慎重交友导致违规交易的深刻教训;要过好亲情关。禁止将公司内幕信息透露给配偶、子女或亲戚,让他们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交易获取暴利。
2.诚实守信,提高道德水准。对于证券市场,诚信既是道德资源,又是经济资源,还是稳定市场的基础。因此,加强对掌握内幕信息的公司管理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意识形态和道德观念及其经济伦理的
教育和灌输是极具意义的,它可以提高人的思想境界,使被
教育者的灵魂得到升华和净化,也可以使被
教育者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一种“诚信效应”。此外,通过奖惩措施的实施使不诚实者付出巨大的成本,诚实者获得奖励,从而使得选择诚信成为一种社会道德风尚。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3.加强
学习,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教育对公司内幕主体的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它毕竟是一种软约束。当内幕主体行为出现偏差时,法律是约束其偏差行为的重要外在因素。为此,作为公司管理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加强基础法律
知识和与上市公司联系比较密切的法律
知识的
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法律行为。其次,上市公司还要注意对职工的纪律观念教育,并辅之以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制约,防止管理人员思想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