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与防范(3)
2013-05-17 01:13
导读:商业银行风险不同与其它经济风险,一旦爆发,就会因信用基础推动而加速变动。充分认识商业银行风险加速性的特征,对于高度重视商业银行风险的社会
商业银行风险不同与其它经济风险,一旦爆发,就会因信用基础推动而加速变动。充分认识商业银行风险加速性的特征,对于高度重视商业银行风险的社会危害性是非常必要的。
(6)周期性
所有商业银行都是在既定的货币政策环境中运营的,而货币政策在周期规律的作用下,有宽松期、紧缩期之分。一般说来,在宽松期,放款、投资及结算等环节的矛盾相对缓和,影响银行安全性的因素减弱,银行风险就越小;反之,在紧缩期,金融同业间以及金融、经济间的矛盾加剧,影响银行安全性的因素逐渐增强,银行风险就大。因此,货币政策宽松期,一般也是银行风险低发期;而货币政策紧缩期,往往也是银行风险高发期,特别是在两种货币政策交替期间,这种反应尤为明显。
3 建立银行业风险预警系统的紧迫性
银行风险预警机制是按银行风险客观性及相关性设计相应的指标体系与经验性目标参数,经目标值与预测值比较来决定银行风险程度的事前控制手段。银行风险预警系统作为一种事前控制手段,有助于使我国的银行监管体系从过去的事后发现和解决风险,尽快转为事前预警和预防风险。由于我国银行业风险问题较为突出,为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建立我国银行业风险预警系统,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3.1紧迫性分析
当前,我国尚缺乏一套系统性的风险预警、处置、缓冲、补救机制。金融监管没有形成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缺乏早期预警和早期控制,监管信息没有有效利用,风险防范工作忙于事后“救火”,系统化的事前预警、事中灵敏处置和缓冲化解、事后及时补救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不利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目前来看,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并不能仅仅依*单个监管部门,而应当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协同作战,共同建立一个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为有问题的金融机构的救助提供先期预警和依据,以便明确责任,规范实际操作,并与中央银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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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之所以越来越得到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乃是源于前期中央银行处置风险金融机构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就以南方证券的行政接管为例,尽管此前民间屡有关于此公司的巨亏传闻,并且事实上公司早已亏损累累,但由于缺乏风险预警体系,“盖子”难以打开,监管部门不能及时介入,南方证券仍在亏损的泥潭中挣扎,自营股票时有自救式的惊人表现,终于越陷越深,以致“突然死亡”。如果所有的金融机构都能纳入一套预警体系,都有一套预警指标可以及时监测其风险状况,那么,一旦发现风险苗头,监管者就可以提前提高警惕,并依据风险的大小、急缓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必要时,可以提前进行干预,对有可能影响整个系统稳定的金融机构可以提前实施救助,防止风险不断累积,演变成更大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正是基于对系统风险危害性的深刻认识,监管部门才越来越意识到建立风险预警体系的急迫。
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则显得非常重要。而通过以上对我国金融风险种类、特点的分析,面对我国目前金融预警系统的现状,可以看出,建立银行风险预警机制对我国商业银行及至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商业银行自身来看,商业银行以信用为经营基础,是最大的负债经营者,一旦发生风险,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极易被侵蚀,受到破产倒闭的威胁。由于商业银行在整个社会经营活动中的中枢作用,商业银行的破产倒闭必然带来整个经济社会的动荡,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商业银行风险预警系统,则通过预测风险和预控风险,把风险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以稳定金融秩序。从外部环境来看,当前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各项改革措施一一出台。随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行以及金融市场的完善、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必然增加,这将进一步导致经济波动的加剧。
3.2 建立银行业风险预警系统的意义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为了平抑经济的波动,正确判断银行经营运行态势,观察风险状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控制风险的发生,都是有必要尽快建立科学、实用的银行业风险预警系统。建立银行业风险预警系统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2.1有助于使我国的银行监管从事后的发现和化解风险,尽快转向事前预警和预防风险
银行监管当局的首要任务不是处理危机,而是通过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正常的金融机构转化为有问题的机构。对有问题的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以防止和控制有问题机构转化为危机机构。与其亡羊补牢,不如防患未然。施行事前的风险控制,是风险管理中最为经济、最为有效的方式,也就是说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不是“救火”,而是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出现市场动荡和金融风波。
银行预警风险机制应处于金融风险防范的首位,它是银行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但在我国目前的银行实际监管过程中,由于没有有效的银行业风险预警系统来发挥早期预警和监管导向功能,银行监管部门往往成为“消防队”,大量的监管工作都属于事后检查,往往要等问题暴露之后才去处理,从而只能起到发现、纠正问题及控制风险的作用,难以起到事先预防风险的作用。
在高效的银行业风险预警系统的支持下,银行监管部门可及时掌握各银行的经营情况,对落入警讯范围的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分析,从而能够在问题暴露和情况恶化之前及早发现,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避免那种“马后炮”式的处理程序,把金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营运状况预警系统,将有助于我国确立起超前性的监管体制,树立以预防为主的监管思想,增强监管部门识别潜在风险的预见性,提高防范措施的科学有效性,使监管当局在监管过程中充当“保健医生”角色,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保证监管工作质量。
3.2.2有利于有效分配银行监管资源,实行差别监管
银行监管是要以有限的监管资源实施有效的监管,防止因个别银行的破产倒闭而引发整个金融体系的混乱。在金融监管资源有限的约束条件下,发达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往往实行以问题银行管理为导向的监管方式。这种方式的根本特点在于通过某种科学的方式,将银行区分为正常银行及可能发生问题银行,而后对问题银行实行专门特别监管,即增加检查频率并适当限制其业务经营等等。而对于正常银行,则实行一般性监管,这样就可使得有限的金融监管资源获得最佳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