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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金融工程的基本工具和技术
一、金融工程的内涵
金融工程是现代金融学、信息技术和工程方法的结合、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综合地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主要有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网络图解、仿真模拟等)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 金融工程学是一门交叉学科,金融工程本身是金融学的工程化,在本质上是现代金融学的最新发展。现代金融本身的方法论—无套利分析是金融工程基本的方法论。信息技术和工程方法对金融工程研究的支持,从最基本的方法论角度,因该说都是围绕无套利分析展开的。金融工程的创新特征,在于它所提供的是用于金融业的高新科技。事实上,这种金融领域的高新科技己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国际炒家在世界范围的金融市场兴风作浪时,并不是在盲目地投注赌博,正是利用这种高新科技,设计出非常精妙的大规模套利和投机策略,向各国金融市场的薄弱环节发动进攻。各国政府和金融当局,也求助于此类高新科技,才能保卫自己的经济和金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二、金融衍生产品的分类及创新
金融产品既包括金融商品(所有在金融市场交易的金融产品,亦称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期货、期权、互换等都可看作是金融商品,也包括金融服务如结算、清算、发行、承销等都是金融服务。而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金融产品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性地解决金融问题,因此,解决金融问题所使用的产品、服务、投资组合等,都可以看作是金融产品,这是金融产品最宽泛的定义。所谓“新型”和“创造性”有三层涵义:一是指金融领域中思想的跃进其创新程度最高,如第一份期权合约的产生;二是指对已有观念作重新理解与运用,如在商品交易所推出金融期货作为新品种;三是指对已有的金融产品进行分解和重新组合,目前层出不穷的新型金融产品的创造,大多建立在这种组合分解的技术之上。从金融产品创新含义上,可以将金融产品分为金融基础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能够产生衍生产品的传统金融产品被称为金融基础产品(Underlying Instrurnent)。金融基础产品大致包括:货币、外汇、债券、股票。金融衍生产品是以某种金融基础产品的存在为前提和买卖对象,其价格亦由金融基础产品决定的金融产品。金融衍生产品是七八十年代全球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浪潮中的高科技产品,是金融创新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传统金融基础产品(如货币、外汇、存贷款、股票、债券)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产品。已开发出的金融衍生产品大致包括:利率协议、外汇协议、外币期货、利率期货、债券与股票指数期货、利率互换协议、货币互换协议、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按照基础产品的种类、交易形式以及自身交易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 1.按照基础产品种类划分,金融衍生产品可分为:(l)股权式衍生产品(Equity Derivatives),是指以股票或股票指数为基础产品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2)货币衍生产品(Currency Derivatives),是指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产品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货、货币期权、货币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3)利率衍生产品(Interest Derivatives),是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为基础产品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2.按照基础产品的交易形式不同,可分为: (1)一类是交易双方的风险收益对称,都负有在将来某一日期按一定条件进行交割的义务。属于这一类的有远期合约(包括远期外汇协议、远期利率协议等)、期货合约(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等)、互换合约(包括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合约)。 (2)另一类是交易双方风险收益不对称,合约购买方有权决定履行合约与否。属于这一类的有期权合约(包括货币期权、利率期权、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权等),另有期权的变通形式认股权证(Warrants 包括非抵押认股权证和备兑认股证)、可转换债券(Convertbles)、利率上限(Caps)、利率下限(Floors)、利率上下限 (Collars)等等。 3.按照金融衍生产品自身交易方法及特点,可分为:(1)金融远期(Forwards),指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日期按照固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金融远期合约规定了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约条款因合约双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金融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远期股票合约。(2)金融期货(Financial Futures),是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交收标准数量特定金融产品的协议。主要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三种。(3)金融期权(Financial Options),是合约双方按约定价格,在约定日期内就是否买卖某种金融产品所达成的契约。包括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两大类,每类又可分为很多种类。(4)金融互换(Financial SwaDs),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定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主要有货币互换和和利率互换两类。这四类衍生产品中,金融远期合约是其他三种衍生产品的始祖,其他衍生产品均可以认为是金融远期合约的延伸或变形。要说明的是,由两种、三种甚至更多不同种类的衍生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经过变化、组合以及合成等方式,还可以创造出再衍生产品和合成衍生产品,使衍生产品可以无穷出现。如由期货和期权合约组成的期货期权(Option on Futures);由期权和互换合成的互换期权(Swaptions);由远期和互换合成的远期互换(Foward swaps)等。在衍生产品风波不断的情况下,衍生产品仍获得了巨大发展。国际金融市场上已知的金融衍生产品已有1200多种,未清偿名义本金额超过20亿美元。美国期货业协会发表了全球41家期货交易所的130种合约的数量统计报告,提到17种货币。目前一些大的金融机构几乎能根据客户的任何特殊要求“度身订造”任何品种的衍生产品并为之创造市场,所以今后衍生产品的品种还将不断增加。同时,各种新兴的衍生产品交易场所在世界各地相继建立,目前,全球有50多个交易所在进行风险与收益的衍生交易,场外交易更是不可胜数,参与者也遍布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