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混业下商业银行现实边界浅析(2)
2013-10-09 01:07
导读:三、混业经营发展前景 从分割的、银行和信托业务看,其风险水平依次增加,对系统的影响依次深刻。从并购和业务扩展的角度看,银行和保险业务的混
三、混业经营发展前景 从分割的、银行和信托业务看,其风险水平依次增加,对系统的影响依次深刻。从并购和业务扩展的角度看,银行和保险业务的混业应当是风险较低也较容易实现的,原因是:商业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相对独立,且经营均较为成熟、平稳,风险可控程度高,业务替代性小。两行业整合时即使不进行大规模机构组织人员变动和业务改革也可以实现。由于不多,业务又相互独立,外部监管能够覆盖主要风险点。因此,商业银行业与保险业的混业经营风险可控。
商业银行业与信托业的混业则不然。一旦商业银行与银行混业,将形成企业直接和间接融资两条渠道由同一机构提供的格局。这一方面使得银行将能够以更低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也造成风险的内部化,产生不利于金融系统的风险和系统风险,例如:银行可能倾向于与企业合谋利用发行证券而不是贷款筹集资金,从而获得存款和佣金的双重收益,企业也将刚性的银行变成了股权或公司债券,但投资者将失去存款保险转而承担投资风险。
从外部监管角度出发,现有的分业监管体系仍远远不能满足混业经营的监管要求。大量创新业务没有及时纳入监管,银行在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时不会考虑其可能带来的系统风险,而外部监管获取混业银行内部信息、防范“暗箱操作”也将更加困难。一旦某项业务的风险蔓延至整个金融体系,而监管体系事先对这种蔓延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陷于盲目,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次贷危机已证实了这种担心。
从以上粗浅的分析可以发现,基于范围理论,银行的混业经营确实可以有效的降低内部,扩大金融服务面,提高服务效率,但是若考虑风险因素,这种范围经济的实际收益是正还是负将存在变数。也就是说,能否安全有效的实现范围经济要看风险控制能力是否到位,银行混业的边界应当是风险控制能力与收益平衡点的连线。依据经验可以推断,这至少依赖于:1、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并与混业经营相适应;2、监管体系的调整并与混业经营相适应;3、有效实现风险隔离与控制的理论和经验。而从目前的现状看,这三点还不具备。虽然已经开始了有益的尝试,但是我们希望这种“摸着石头过河”式的尝试能够赶上现实的发展,世界不会重蹈“大危机”的覆辙。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参考文献:
[1]吕素香.金融业范围经济研究.财经问题研究.2004(7).
[2]潘文波.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解析.经济体制改革.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