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保险发展中的问题分析(2)
2013-12-11 01:16
导读:3.缺乏专业化的银保销售队伍 作为联系和客户纽带的公司的银保业务员,有时为了提高业绩从而提高个人收入,不惜采取缺乏的不良手段,使得公司声誉
3.缺乏专业化的银保销售队伍
作为联系和客户纽带的公司的银保业务员,有时为了提高业绩从而提高个人收入,不惜采取缺乏的不良手段,使得公司声誉受损,进而影响整个银行代理的声誉。银保产品的销售由银行网点的柜台业务人员完成。银行柜台人员缺乏系统的保险知识。
4.技术落后
银行保险的一个优势在于让客户享有“一站式”便利快捷的服务,但目前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由于安全与技术等方面的因素,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系统尚未实现联网操作,化水平参差不齐,信息不能互通。网络不能连通,银保业务的信息就不能及时处理和反馈,降低了银行保险业务的处理速度。
5.相关、法规、监管制度不完善
监管制度跟不上银行保险业的发展。一方面,银监会和保监会的合作监管相对落后,各监管机构一般依照自己的监管职能进行监管,尚未对银保业务开展合作监管进行更明确的规范。另一方面,银行、保险机构相对于其他民事主体而言,业务、行为需要更多、更明确的规则和程序性规定。目前监管机构对银保合作的方式、组织形式没有明确规定,银保合作责任承担机制也不完善;在资格申报时要求的并不十分严格。银行保险业务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风险因素,而这些风险因素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银监会和保监会并没有特别的监管措施和风险分担机制。
三、对我国银行保险未来发展的对策分析
1.建立银行和保险公司双赢的战略合作机制
银行保险业的合作,必须创新银保合作机制,通过资本的相互渗透,业务相互交叉,相互交融,产品相互融合等,最终过度到银保综合经营。在欧洲
,银行保险呈现一体化趋势,银行、保险公司除了在业务上合作外,还有资本上的联合,甚至两者本身就是一体的,这种深层次的合作有利于形成长期的、互利的合作关系,避免了许多利益冲突问题,也极大地促进了银行保险的发展。因此,从长远来看,“一对一”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应是最佳的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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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银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力度
在新产品的开发上,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联手,不能完全由保险公司独自承担,应有银行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保险公司需要运用自己的人员和技术,在借鉴外国保险公司经验,充分考虑我国需求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开发出满足客户和需求的产品。只要开发的产品能将金融服务功能与保险保障功能有机的结合起来,必将受到市场的认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赢”。
3.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银保产品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银保销售队伍,一方面,加强银保销售人员的
培训。另一方面,要立足长远,积极搞好客户经理队伍建设。第三,银行应考虑为银行职员制定一个良好的激励制度,将保险销售指标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中,切实激励员工代理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4.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技术支持系统
建立和完善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网络系统,使银行保险业务信息得到及时输送和反馈,提高银保业务处理质量和效率,是促进银保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
5.加强对银行保险的监管和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监管当局应根据银保合作的既成事实制定一些有利的方案措施,争取出台更多的关于银行保险合作方面的成文政策。即将发布的,《银行保险业务人寿保险数据交换规范》涉及保险业和银行业两大领域,将是我国首个跨行业联合发布的行业标准。对现有市场进行规范,坚决纠正误导行为。
参考文献:
[1]胡浩,席德应,郭琳等.银行保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4.
[2]李永青.关于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思考[J].广西金融研究,2006,(9):18.
[3]孙策.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J].当代经理人(下旬刊),200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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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丁风瑶.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时代金融,2007,(1):19.
[5]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