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重构及其启示(2)
2014-09-03 01:55
导读:(三)长期计划 在《蓝皮书》中,美国财政部提出把目标性监管模式作为未来美国监管体制的最优选择,并提出市场稳定性、审慎性和商业行为三大监管目标
(三)长期计划
在《蓝皮书》中,美国财政部提出把目标性监管模式作为未来美国监管体制的最优选择,并提出市场稳定性、审慎性和商业行为三大监管目标。根据这三大目标,分别设立三家金融监管机构:(1)市场稳定性监管机构。由美联储承担市场稳定性监管职责。美联储有权利获得全部金融监管信息,并有权披露有关市场风险的信息;在监管法规的制定方面与其他监管机构合作,为整体金融市场的稳定而采取必要的行动。(2)审慎性监管机构。新建一家审慎金融监管局来承担审慎性监管职责,它将承担起美国货币监理署和美国储蓄机构管理局的现有职责,主要负责有政府担保性质的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3)商业行为监管机构。由商业行为监管局来承担商业行为监管职责,主要负责所有类别金融的商业行为监管,制定产品销售及服务提供的标准。
三、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现行的“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结构,是在2003年4月形成的,基本上属于按机构性质划分监管权属的多边监管结构,与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相似。美国重构金融监管体制是对其现实金融监管体制的缺陷进行反思后所做出的选择,我国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金融监管体制的模式必须与、金融的现实相适应。我国现行的“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结构是为适应金融分业经营体制而建立的金融监管体制。而随着我国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凸现,这种适用于分业经营的机构性监管模式的弊端也日渐显现,如只认机构性质不认业务特点,造成由不同金融机构经营的相同业务存在着不同的监管标准,从而形成不公平竞争和监管套利。因此,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必须适应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发展,应由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转变。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第二,明确监管目标,落实监管责任,避免出现监管冲突和监管缺位。在金融业趋于混业经营的背景下,应将市场稳定性作为首要监管目标,这也是抵御金融风险的重要屏障。在统一监管尚未实现之前,可在现有监管结构的基础上,明确各职能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落实其监管责任,避免出现监管冲突和监管缺位。
第三,关注国内金融业发展,及时扩大监管范围。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金融创新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一些新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正在涌现。而这些新机构、新业务由于缺乏经营经验或管理经验,往往蕴藏着较大的风险,严重威胁到市场稳定性目标。因此对这些新机构、新业务,应及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以免出现监管真空而使其得到自由放任的发展,从而给市场稳定带来隐患。
总之,不管我国选择何种监管体制,必须做到风险的全覆盖,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监管缺位或存在监管真空而引发金融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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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廖岷.次贷危机下美国对于金融监管的最新反思.新华网,2008年4月11日
[2]赵静梅.美国金融监管结构的转型及对我国的启示.国际金融研究,2007,(12)
[3]张波.基于市场转型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从1999年化法案到次贷危机.南方金融,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