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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国债期货交易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2)

2014-09-16 02:08
导读:市场交易主体数量大幅增加,债券各市场统一进程加快。在2002年4月人民银行宣布机构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和2002年10月扩大债券结算代
  市场交易主体数量大幅增加,债券各市场统一进程加快。在2002年4月人民银行宣布机构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和2002年10月扩大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范围之后,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截至2008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从启动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总行,增加到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在内的8,299家。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所有机构投资者均能参加的公开市场。此外,2002年6月开始的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也使个人投资者通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债券柜台业务间接参与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增加加快了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的统一步伐,是国债的定价更趋合理。2002年开始,财政部加大了跨市场国债发行和流通托管的尝试力度,并于2003年制定并出台了跨市场国债转托管办法,2005年实现了全部国债跨市场发行。国债的跨市场发行建立了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间的国债现券融通机制,初步打破了国债市场的割裂局面,为最终实现国债市场统一积累了必要的经验。 
  2 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为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现实依据 
  国债期货市场运作的国际经验表明,尽管国债期货的推出时机对于利率市场化程度并没有很高的要求,但一定程度上的利率市场化仍然是保障国债期货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条件。目前,经过自1998年以来十四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我国的利率市场化程度甚至已经超越国外推出国债期货时的情形。在利率管制方面,目前国内只有基准存贷款利率没有放开,债券、回购与同业拆借等金融市场利率都已经放开。
  回顾我国利率市场化所走的道路,其总体思路清晰可见,即: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2005年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房地产市场的利率政策管理模式的调整,标志着目前银行除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之外,中国基本取消了利率管制。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目前的利率市场环境与金融创新活动,与美国以及其它一些国家推出国债期货时的情形不乏类似之处。特别是近五年以来,储蓄替代型金融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与理财产品)的创新活动,通常被认为留作最后突破的存款利率市场化,也在一定范围内被击破。利率市场化的深入为我国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保障机制。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3 规范运行的期货市场为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327”国债期货事件中,期货交易法规不健全,交易所风险监管体系不完善是违规事件发生在监管环境方面的重要成因。自此之后,我国非常重视相关法规的制定以及监管体系的建设。目前,中国期货市场监管制度基本健全,风险监管能力大大提高,同时,机构投资者不断壮大以及商品期货交易中所积累的宝贵经验都为我国恢复国债期货交易提供了保障。 
  法规体系不断健全。1999年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与其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使我国期货市场初步形成了统一的法规体系,使整个市场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2007年上半年,国务院又对期货交易相关法规条例进行了修订,证监会也修订并颁布了一系列配套行政法规,这次修订最突出的特点是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为重推国债期货提供了较充足的法律依据,使得国债期货市场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加强。在期货监管体系方面,我国期货业形成了由证监会、期货业协会和交易所组成的三级监管体系。近十年来,监管部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防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在管理上能够满足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要求。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并于2010年1月8日正式获得国务院原则同意推出股指期货品种。2010年2月,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出台。中金所的成立使得包括国债期货在内的金融衍生品有了专门的交易场所,使得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交易方式、结算制度、风险控制等更有针对性,有利于金融衍生交易在中国的推行与发展。此外,期货经纪公司自律性的增强、经营运作的规范化管理等都使得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推出国债期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商品期货交易经验为国债期货推出积累了经验。国债期货作为金融期货的一种与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很多共同点,因此,商品期货交易为恢复国债期货交易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从1990年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正式引入期货交易机制开始,我国期货市场已经运行了近20年。2009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商品期货市场。20年来,我国商品期货交易在交易品种、交易规则、交割制度和市场运作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且形成了一套包括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在内的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这些都为我国恢复国债期货市场提供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有助于国债期货交易的顺利起步和发展。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推出国债期货十分必要和迫切,同时也具备了推出的可行性。建议在股指期货推出后,加强对国债期货的研究准备,适时推出国债期货,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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