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困境与问题(1)(2)
2015-03-04 01:08
导读:4.租赁资产产权观念不明晰 承租人把租赁资产当自己的固定资产大多数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缺乏明晰的产权概念。尽管 租赁合同 对这些权利义务规定得一清
4.租赁资产产权观念不明晰
承租人把租赁资产当自己的固定资产大多数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缺乏明晰的产权概念。尽管
租赁合同对这些权利义务规定得一清二楚,但在实践中,一些承租人仍然无视租约规定的产权归属,习惯于将租赁资产视同按政府拨款、投资或扶贫获得的设备一样,权作自己拥有的固定资产。只要设备到手就“货到地头死”——有来无回,谁也别想拉走。至于交租,条件好时还点钱,经济不景气时,那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一些承租企业作帐时,没有按财务规定将租赁资产单独标明,把它混为本企业固定资产(实际上失去了加速折旧的好处)来处理。或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随意挪作他用,而不是按财务规定优先用于支付租金。也没有 法律 规定对这种挪用进行有效的限制。
有的承租企业或地方政府,未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将租赁资产变卖,改造和拆分。他们把租赁设备当成是地方资产,当成事业上的政绩。在管理上随意划拨、分割租赁资产,频繁更换企业法人,干扰企业经营。当出现法律纠纷时,他们还以“稳定”为由,干扰法院的判决和执行。对设备所有权的模糊认识,是 影响 融资租赁安全回收的重要障碍。
出租人也有产权概念模糊之处融资租赁比贷款安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出租人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一旦出现回收危机时,可以轻松将租赁资产收回。但在实际 应用 中,当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时,有些出租人自己对产权概念的认识也存在模糊不清之处,不敢理直气壮地将租赁设备收回。甚至当承租人提出归还非通用设备时,还不愿接受。
有的出租人在财务处理上也表现出概念不清,没有按租金资产平衡表将租金的本息拆分和分项列帐,收回的资金(特别是发生拖欠后)不管是罚息、利息还是本金,都算做租金,等于无形中将租赁本金冲减,使租赁资产蒙受损失。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5.加大风险的经营操作
融资租赁由安全性业务变成风险性业务的另一个原因是没有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和风险防范要求进行运作。主要有:贪大求洋,盲目发展;用短期资金搞长期租赁;没有呆帐准备金.
6.租赁业对融资租赁宣传的不够
缺乏向企业宣传
我国的一些企业经过长期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经营和几十年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封闭式经济,习惯于上级拨款,“大而全”“小而全”的自己拥有。宁愿“等、靠、要”,而不愿意受债务制约,不愿意担风险,不愿意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需要偿付租金的设备,来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销售和出口市场。有些承租人认为融资租赁的利率比较高,等于变相放高利贷,不愿意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添置设备。主要因为租赁公司宣传不够。没有将融资租赁的综合经济效益的优势向企业做全面的介绍,使得许多企业这类误解。
缺乏向国家主管部门宣传
融资租赁之所以受到一些本可以避免的限制,没有取得在政策和其他宏观调控措施上的关注,主要原因是缺乏向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宣传它的好处和在发展时期的特殊作用,没有取得他们的充分理解和支持,致使一些政策措施没有将租赁业的特殊情况和要求考虑进去也在情理之中,租赁业对此也有相当责任。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刘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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