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综述(3)
2015-03-24 01:08
导读:4.公司治理结构。Eng和Mak(2003)考察了在新加坡上市的158家上市公司不同所有权结构和董事会构成对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研究显示公司治理程度与上
4.公司治理结构。Eng和Mak(2003)考察了在新加坡上市的158家上市公司不同所有权结构和董事会构成对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研究显示公司治理程度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明显正向关系。(1)股权集中度。Craswell and Taylor(1992)、Mckinnon和Dalimunthe(1993)、Hossain , Tan和Adams(1994)、Raffournier(1995)、Alexander和Cohen(1999)验证了股权结构与公司欺诈之间的关系。Schadewitz和Blevins(1998)表明股权集中度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显著负相关。(2)管理层持股。Warfield等(1995)指出管理层持股较高的公司投入回报关系更显著,原因在于信息披露随着管理层持股增加而表现得更加透明。David S.(2000)从代理成本的角度出发,验证了管理层持股与信息披露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实证表明管理层持股较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需要的信息披露越透彻,也就在年报和季报中提供更多的信息。(3)董事结构。Fama(1980)指出从外部引入一定比例的非执行董事将会更好地监管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行为。Forker( 1992)、Malone等(1993)、Cobbl(1993)和Beasley(1996)指出外部董事比例与财务信息欺诈的概率成反比。Chen和Jaggi(2000)信息披露质量与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成正比。(4)监管委员会。Wild(1996)、Mcmullen(1996)指出有监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可能性较小。Ho和Wong(2001)以香港上市公司为样本,得出是否存在监管委员会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Joseph和Terry(2003)检验了监管委员的独立性与财务困境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实证表明两者存在着正相关关系。Simon 和 Kar(2001)通过对香港上市公司的四个治理指标(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总经理董事长是否两职合一、是否存在监管委员会、董事会中的家族成员比例)来分析影响信息披露质量的情况,发现存在监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对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具有显著正相关。Anderson 和 Mansi(2004)发现监管委员会和董事会是影响财务报告真实性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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