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有效治理结构模式及其探讨(1)(2)
2015-11-04 01:46
导读:以内部人监督为主的关系型银行治理结构是指监督、决策和执行均由银行内部进行,主要由大股东组成的董事会直接监督并约束经理层。这种治理结构形式
以内部人监督为主的关系型银行治理结构是指监督、决策和执行均由银行内部进行,主要由大股东组成的董事会直接监督并约束经理层。这种治理结构形式是与相对集中型股权结构相适应的,主要在德、日等银行使用。由于这些国家一些大的法人机构、金融机构持有银行较高比例的股份,而且这些大股东往往又是银行的存款人,使得内部人对经理阶层的控制成为可能。这类银行治理结构的特点主要有:
其一控制权内生于集团内部。银行的控制权由大股东和债权人控制,以及企业法人机构与银行机构之间的交叉持股,从而在集团内部形成了统一的利益相关整体。这种监督方式的缺陷是所有者难以通过股市来转移风险,同时也难以通过股市来灵活地实现资产的交易、流动和重组。
其二制衡机制相对较弱。这类银行的治理结构主要是由股东选派自己的代表参加董事会,由董事会再选择经理层,属于股东直接管理型的。日本银行的董事会与美国的较相似,基本上实行业务执行机构与决策机构合二为一,但是日本银行中股东的代表比较少,主要是内部中高级员工,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
其三经理的选拔内部化。一般而言,由于这类银行由股东直接控制、股东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因此,董事和行长人选主要是从内部选拔的,一般不从外部银行家市场上选拔。如日本银行高层执行人员大都是在内部缓慢晋升起来的,一旦被解雇,则很难被再次重用。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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