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社会保险的自治管理(1)(2)
2016-10-04 01:03
导读:(二)自我责任 根据《社会法典》第4篇第3条第29款,社会保险公司应该在宪法和其他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承担自我责任。但根据《社会法典》第4篇第1条第
(二)自我责任 根据《社会法典》第4篇第3条第29款,社会保险公司应该在宪法和其他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承担自我责任。但根据《社会法典》第4篇第1条第87款,它原则上又要接受监督部门行使的法律监督。 社会保险自治管理与民主参与关系不大,因此自治管理理念的第二个因素——自我责任的承担在其中也不属于最突出的特征。事实上,社会保险自治管理机构并没有享有很大的自主活动范围。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论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对保险业、基金业的影响
保险业参与企业年金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