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贷险的几点思考(1)(2)
2017-01-19 01:01
导读:(二)保险公司管理不善 1.受利益驱动盲目扩张业务,对车贷险风险的认识不足 保险公司大力发展车贷险业务不仅仅是因为车贷险的保费,主要是由此带来的其
(二)保险公司管理不善
1.受利益驱动盲目扩张业务,对车贷险风险的认识不足
保险公司大力发展车贷险业务不仅仅是因为车贷险的保费,主要是由此带来的其他车险保费一般车贷险条款都规定在投保车贷险时必须同时投保车辆综合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等,且必须在贷款期限内连续投保加上开办初期违约率很低,相应的赔付率不到10%,所以保险公司对风险估计过于乐观,忽视风险,制定各种优惠和奖励政策大力扩张业务,不可避免地承保了一些高风险的垃圾业务从银行角度看,银行既可以从汽车消费贷款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又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几乎将全部贷款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因此往往放松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查,进而导致车贷险业务的道德风险成倍放大
2.承保条件一降再降,风险积聚成倍放大
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各财险公司的承保条件一降再降,产生了巨大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了争抢业务,与银行签订各种各样的补充协议,在标准条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险责任缩减责任免除范围,取消免赔额,导致风险程度大大增加
第二,为了争抢业务,向银行支付高额代理手续费,降低费率,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盈利能力
第三,降低首付比例,甚至虚增车价,造成零首付或负首付,甚至对借款人通过虚增车价套取现金的行为也不认真审查
3.核保程序形同虚设,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
为了争夺业务,保险公司纷纷制定各类业务发展奖励政策,并且业务员的工资收入往往只与业绩挂钩,在这种机制下,业务员力求通过增加保费收入的途径实现其工资收入的最大化,盲目发展业务,不顾风险防范除了直接业务外,车贷险业务的另一部分源自保险代理人和代理机构,在利益驱动下,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想方设法发展业务,对风险置之不理,加上核保程序几乎流于形式,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导致有些代理机构甚至与借款人伪造购车手续骗取银行贷款,进行空车套贷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资信调查严重缺位
放贷前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是商业银行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车贷险条款规定银行必须履行的义务但在汽车消费贷款放贷过程中,银行一直以为有资金雄厚的保险公司作“担保”,可以无风险地放贷,旱涝保收,往往忽视对借款人的资信调查,对凡是保险公司同意承保车贷险的购车人,银行几乎是“有求必应”,甚至要求保险公司或车行承担资信调查工作保险公司却认为资信调查是银行应尽的义务,不应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从而导致资信调查这一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形同虚设,这无疑大大提高了风险事故的发生率
(四)银保合作体制不成熟
银保双方在业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称对于绝大部分财险公司而言,车险是其主要业务,通过争夺车贷险,除可获得相应保费收入外,还可获得汽车综合险的保费和较为稳定的长期客户而许多银行基层分支机构片面强调自身利益,对无风险的客户不要求投保车贷险,仅对生产性用车和风险无法控制的贷款客户要求投保车贷险,又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为了业务,保险公司在强势的银行面前只好自己承担风险此外,银行还要求保险公司返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或者佣金给银行保险公司如果不同意,就无法成为被指定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由于害怕失去新车保险市场而被迫妥协,从而降低了自己的盈利空间以上因素导致所有的贷款风险全部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使保证保险成为高风险险种,影响银保双方建立长期的利润共享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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