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贷款谈判力分析(1)(3)
2017-05-06 01:23
导读:通过对借款合同的初步调查,我们发现国内银行借款合同采用的大多是标准格式,基本没有具体的非会计信息限制性条款。为此,在问卷中我们主要设计了
通过对借款合同的初步调查,我们发现国内银行借款合同采用的大多是标准格式,基本没有具体的非会计信息限制性条款。为此,在问卷中我们主要设计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对借款人的一般要求、对借款者会计信息的要求、对借款者在重大事项发生时通知银行的要求以及对借款者发生违约时的惩罚措施等。问卷调查结果见表3。 从表3的结果可知,(1) 银行通常都要求借款者“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作为对借款人的一种约束,以防止企业将资金用到其他高风险的项目上,同时银行还会要求企业“提供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以保持起码的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这两项的均值分别为4.6和4.34,说明使用频率比较高,几乎每次都用。对于是否要求企业“在本行保持结算或业务量”,均值为3.83,表明银行会使用这一条款,但其标准差较大,表明不同银行之间的差异可能较大。保持结算或业务量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给银行带来更多的业务,另一方面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监控借款企业。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银行保险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
中国银行业竞争效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