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业发展的瓶颈与对策(1)(2)
2017-05-21 01:18
导读:3.积极探索有效的担保项目风险全程管理模式,狠抓规范运作。首先,评审企业及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其次,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
3.积极探索有效的担保项目风险全程管理模式,狠抓规范运作。首先,评审企业及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其次,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各种工作责任制度,审、担分离,公开办事秩序,提高透明度。第三,建立全程信用管理,全面控制担保过程中每一个关键业务环节。尤其重视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即“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同时,应加强对应收帐款的专业化管理,即“事后控制”。第四,担保对象上要明确扶持重点,体现“择优扶强”。第五,廉洁运作,杜绝“人情担保”,不给投机者、骗钱者以可乘之机。
(二)完善用人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保证担保机构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信用担保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的产物,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在日常的担保业务活动中,需要运用经济、法律、金融、财务、技术、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需要有对人、对企业、对市场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力。因此,它对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水准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而这些高素质的人才,大多都需要通过市场的途径才能获得。因此,要完善用人机制,坚持“广纳人才,任人唯贤”,向社会公开
招聘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充实担保实力,不断提高担保机构的整体业务水平,促进担保事业的良性发展。同时,担保机构无论是法人制还是事业法人制,都应该有适应这一行业的分配、劳动报酬机制,遵循风险与收入成正比的原则,要有创新机制。探索经营者集体持股,让资本、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参与分配,把企业经营者及工作骨干的贡献、风险与分配联系在一起,以激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三)规避和防范信用风险
信用担保风险的规避和防范是两个不同含义的概念,风险的规避包含风险的回避和减少风险产生的可能性,风险的防范是在不能彻底规避风险的情况下,采用分散转移和补偿风险的 方法 ,使风险损失降至最小。
1.信用风险的规避。是指在作出担保决策时,根据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及其它原因,主动放弃风险较大的担保项目。回避风险是一种彻底处置和终止风险损失的方法。担保机构由于开展业务的需要,不可能全部以回避的方法来规避信用风险,那么怎样把风险减至最小呢?(1)建立一套 科学 、灵活、完整的担保评审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项目的初审。包括对评审的明细化、程序化,注重对担保企业动态和静态财务指标综合审查力度,重视企业的现金流量——准确核定企业的偿债能力,担保抵(质)押物的创新(如对高 科技 型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时,可考虑接受专利权、定货单等的抵〈质〉押)等。(2)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机制。担保机构建立自我约束和控制机制是为了保证其内部按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经营目标,对各个部门、人员及业务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制约,以减少和控制潜在的风险。(3)加强后期管理,尽可能避免信用风险的产生。一方面要加强对贷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借款使用情况、抵押物情况的检查,防微杜渐;另一方面协助债务人解决经营中的一些问题,可以融洽担保机构和企业的关系,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
2.信用风险的防范。是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 内容 ,防范措施一般包括信用风险的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等。
(1)信用风险的分散。就是指担保金额按投向、投量、期限分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优化组合,以达到在最小风险下求得最大收益的目的。如要求担保机构在经营中把担保额分散于多个行业,每一笔业务额度要适当,期限搭配要合理,并争取在担保方式上有所创新。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2)风险的转移。首先,向债务人转移信用风险,主要方式为抵押反担保和质押反担保,一旦信用风险发生可以通过处置抵(质)押物优先受偿。对于民营企业,个人财产抵押反担保也是一种比较好的风险转移方式。如在设定严格反担保措施时,可考虑采取被担保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总赔偿协议,被担保企业提供资产、设备抵押外,要求被担保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股东、甚至配偶、亲友等提供个人财产抵押。其实有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企业资产与经营者个人资产关联性很强。当然这个问题的处理要建立在经营者个人的意愿基础上,经营者个人对自己经营的企业有信心,敢于承担连带责任,有压力,也是第三人反担保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对经营者的个人信用提升与制约,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其次,向信用反担保人转移风险。在保证合同中设置反担保人,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保证人代其偿还后,保证人向信用反担保方追偿。但对于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或家族企业要慎用,最好不采用信用反担保。第三,向保险人转移风险。一是对所作出的担保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投保,信用风险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予一定补偿;二是要求债务人对其抵押财产进行保险,且在担保保证期间,保险的受益人为保证人。第四,向债权人(银行)转移部分风险。方法是实行比例担保,即担保机构只担保债权的一定比例,这样一方面债务人无法偿债时,可以减少一些损失;另一方面债权(银行)自身也承受一定比例的信用风险,可促使债权人加强对债务人的管理和监督,有助于减少信用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