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币制研究论纲——《中国通宝币制史稿》绪(2)
2017-07-08 01:09
导读:在不同时期货币结构中所居地位,是评估一种历史币制的重要依据。众所周知,我国封建社会货币体系的根本特征是实行铜币本位,通宝货币在封建社会中
在不同时期货币结构中所居地位,是评估一种历史币制的重要依据。众所周知,我国封建社会货币体系的根本特征是实行铜币本位,通宝货币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即充当了这种本位制度,从而成为中古货币结构中的主体制度。在唐代,一般认为实行所谓"钱帛平行本位",实际上唐后期绢帛地位在货币体系中日趋式微,平行本位维系时间不过在唐前中期而已。宋代至元明前期实行钱钞流通制度,纸币作为对铜本位的补充。元和明代前期曾一度禁钱行钞,以钞代铜银,但为时有限,并未真正动摇通宝货币的铜本位地位。明代中后期货币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白银货币地位增强,形成大数用银小数用钱的银钱平行本位。清代以降,银钱本位格局受到西方银本位币的冲击,银钱比价跌涨无常;通宝币制代表的铜本位面临本位转换的空前挑战,在衰微困境中通宝币制借助传统的力量并未迅即退出历史舞台。清末从 法律 上废止通宝币制后,一些 农村 地区通宝制钱仍旧沿用至北伐战争期间。由此可见,通宝币制在中国货币史上担当了何等重要的角色,是我们必须予以透彻考察的基本币制。通宝币制与其他币制间的复杂互动关系以及通宝本位长久占据货币本位的内在原因和影响,无疑成为通宝币制研究中有待追问的学术课题。
通宝币制在其历史运行中,逐渐形成一套职能完备的铸造管理体制。在唐代,中央铸钱机构有少府监。御史台监察御史的职掌中,包括巡按郡县铸钱。临时性职官有朝廷委派并隶属于户部的铸钱使。盛唐以后创置的盐铁使、度支使、按察使亦掌天下铸钱的事务。唐代地方钱监主要设于"天下诸州产铜之所",实行集中管理分散经营。各州钱监皆以州府最高长官兼任主监,先后有州刺史、都督和观察使、节度使判监等。洎乎宋代,三司使即盐铁、度支和户部总理财政,三部下辖铁案主管天下坑冶铸钱事务。元丰年间官制改革后,上述事务归隶工部属下之虞部及少府监统领。在全国产铜各路,设有提举坑冶铸钱司,下辖坑冶场和钱监,在各路专置司之上,宋廷对东南重点铸钱诸路,又设有中央直辖的区域性建置机构--提点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坑冶铸钱司,大体常驻饶州,代表朝廷管理东南诸路坑冶铸钱事务。钱监是宋代铸币生产部门,分设在路州级政府之下,设有监官、监门、检勘、物料、库官等。宋代铜铁钱诸监由于朝廷调控需要和币政变动,置废相当频繁,体现了宋代铸钱体制较突出的灵活性和变通性。明清两代传世 文献 档案富赡,其铸行体制、机构皆有史载可循,得叙其详。明代中央置宝源局和宝泉局,各行省皆设宝泉局。宝源局设有提督员外郎等,由工部户部官员充任。依据传世文献和钱币背文线索,大致可考定明代各省钱局的置废变革状况。清代沿承明代旧制,分别由工部辖宝源局、户部辖宝泉局铸钱,从内地到边疆各省皆设铸钱局。钱局从采铜运输到铸造管理等职守均趋严密,有史档可稽其详。上述制度中,唐宋时期各地钱监置废情况去今已远,文献中的历史信息出入亦较大,努力将其间变迁真相加以考辨复原,亦是通宝币制研究中颇有价值的课题之一。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丰富多样、成败各异的货币调控政策和法律则例,构成了通宝币制的基本历史内涵。唐代是通宝币制形成和初步发展阶段,围绕中唐以来钱重物轻、私铸私销等货币流通症结的治理,先后出台有钱帛兼行、收兑禁断恶钱、禁蓄钱、禁铜与禁毁钱为器、除陌等一系列重大币政,对缓解唐代钱荒和物轻钱重,保障通宝货币合理购买力起到了积极作用。进入宋代后,蓬勃发展的商品经济的货币要求和贵金属货币发展相对迟滞,加剧了货币流通内在矛盾,钱荒依旧为两宋通宝币制遭遇的主要症结。同时,宋王朝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间的冲突对峙局面下引发的货币战,亦成为制约宋代币政的重要导因。明清时期,随着传统经济模式向近代经济的自发嬗变,通宝币制进一步受到钞币、白银的挑战。为了维系通宝币制的主导地位,统治集团先后采取了令本朝制钱与历代旧钱相兼行使、申令收钱之例、定课税时银钱兼收与专令使钱之例、以钱折俸、制定银钱比率等旨在疏通钱法的政策和措施,这一系列政策阻遏了贵金属币本位的发展趋势,维系了银钱双本位结构,使通宝币制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有所发展的环境下,于清代出现了一度复振局面。对于上述不同时段的通宝币政,我们必须同时从稳定货币,发展经济和促进历史进步的多重维度加以审视,并充分考虑到中国历史特点和国情特点,从而进一步拓展评价的思维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