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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控股权与战略投资者转型经济银行改革的(2)

2017-07-10 01:05
导读:(三)第二轮银行改革 在事实证明第一轮所有权转移的银行改革并没有改善银行绩效后,东欧的匈牙利、捷克和波兰等国家在1996年后开始第二轮改革,其显
  (三)第二轮银行改革  在事实证明第一轮所有权转移的银行改革并没有改善银行绩效后,东欧的匈牙利、捷克和波兰等国家在1996年后开始第二轮改革,其显著特点是进一步加大了向战略投资者的股权转让,国家在银行中的股权基本退出,并在战略投资者的主导下构建起现代银行治理结构。捷克在第一轮凭证式私有化银行改革不成功后,于1998年后加大了向外国战略投资者的股权转让力度,从而使外资银行积极参与到银行改革中来。捷克的IPB银行在1998年1月向外出让了36%的股权,CSOB银行于1999年6月出售了69.99%的股权给比利时的KBC,最大的Komercni Bank也终于在2001年6月把60%的股权出售给了法国的Societe Generale。  而匈牙利的行动是最早最快且最彻底的,1996年进一步修正了银行法,对外资银行不再设股权比例限制,并鼓励它们积极参与。政府允许将管理控制权交予外国战略投资者,并为以后增持股份提供期权,同时战略投资者还可以向政府回售股权,比如GE Capital在布达佩斯银行只有27.5%的股份,但拥有全部的管理权,并约定可向EBRD和政府购入股份以增加股权比例。在这些政策鼓励下,外资银行大量进入匈牙利,目前其超过90%的资产份额为外资银行控制。外资银行的进入显著改善了匈牙利银行部门的治理结构,银行不但摆脱了政府干预,而且引入了现代的信息技术和管理模式,补充了资本,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也取得了很好的业绩。  波兰的银行改革在经历了“银行贱卖”以及控制权等争议后,还是决定在1996年进一步向外国战略投资者转让股权,如前面提到的WBK和BSK银行,其中WBK将政府和其他投资者36%股权转让给了爱尔兰联合银行(Allied Irish Bank,AIB);后来AIB还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达成协议,取得购买其24%股权的期权,从而最终达到对WBK60%的绝对控股权。BSK的战略投资者ING也从政府那里增持了27%的股权,从而以54%的股权完成对BSK的绝对控制。  经过第二轮银行改革,原先不同改革模式的东欧各国已经殊途同归,即都采用了向外资开放的政策,允许其控股国内银行,同时也放开对国内新建银行的管制。外国战略投资者全面参与到这些国家的银行改革中来,实现了其对本国银行部门的控制,战略投资者变为控制者,同时这些国家也建立起现代银行的治理结构,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不断同欧美先进银行相融合。  二、东欧国家第二轮银行改革后的效应分析  (一)第二轮改革后银行绩效普遍提升  就单个国家而言,Hasan和Marton用随机边界分析(SFA)方法分析了匈牙利银行业1993-1998年的数据,发现效率高的外国控股银行创造了好的经营环境,促使整个银行系统更有效率。Jemric和Vujcic用数据包络分析(DEA)对克罗地亚1995—2000年做的研究表明,外资银行和新建银行更有效率。在多国比较分析方面,Grigorian和Manole分析了包括俄罗斯在内的17个转型经济在1995~1998年的数据,发现外资控股银行(持有超过30%的股份)更有效率:Yildirim and Philippatos分析了包括俄罗斯在内的12个转型经济在1993—2000年的数据,发现外资控股的银行(持有多数股份)成本效率更高但盈利效率较低,后者或许是因为接管银行的巨额改造费用削减了利润。  Bonin、Hasan和Wachtel用随机边界分析法(SFA)对保加利亚,捷克、克罗地亚、匈牙利、波兰和罗马尼亚6个较典型的转型经济进行比较,这6个国家至2002年超过75%的银行资产为外国所控制:作者统计了这6个国家67家大银行(如在各自国家资产处于前10名)在1994—2002年的451个观察数据(主要是1997年后的数据,1994—1997年的不到20%)。样本银行被分成外资新建(指跨国银行的分行,占24.4%)、国内新建(16.6%)、国有(27.7%)和私有化银行(由原国有银行私有化而来,31.3%)四类,其中由战略投资者控制的银行占总样本的23%(不含外资新建银行),私有化银行类别中74%由一个战略投资者控股,这一数据不同国家有所区别(对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和波兰超过了80%,匈牙利是72%,罗马尼亚推动时间较晚也有50%,捷克是在凭证化基础上后来再对外资出售的,有43%)。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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