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改革的措施及经验(2)
2017-08-22 02:16
导读:在结构重组过程中,政府首先解决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金融监督委员会估计,截止1998年6月底韩国银行的不良贷款为136万亿韩元。其中72.5万亿韩元为拖
在结构重组过程中,政府首先解决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金融监督委员会估计,截止1998年6月底韩国银行的不良贷款为136万亿韩元。其中72.5万亿韩元为拖欠了3-6个月的"预警"性质。因此,问题严重的不良贷款占较小的份额。
考虑到不良贷款的数量很大,政府采用了以下措施: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按市场价值用自己发行的债券而非现金向银行购买不良贷款。政府为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券担保,并到期以现金形式支付利息。
银行的资本重组也应用了同样的策略。韩国存款保险公司(KDIC)用自己发行的债券而非现金支付银行的资本费用。政府为存款保险公司的债券担保并同意按期用现金支付利息。以上做法增加了银行的资本充足比率。
在解决不良贷款和资本重组过程中,现金交易被控制到了最低。同时,财政支持的数量也是最低的。与此相一致,资产管理公司计划出售所购的不良贷款,降低政府的最终负担。同样,存款保险公司也计划出售其购买的银行股权,在降低政府最终负担的同时再次实现所购银行的私有化。
政府还采取多种措施弥补政府基金,例如出售持有的地方银行的股票和发行资产信用公债。 表1 政府基金注入情况概述(截止1999年底) 单位:万亿韩元 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 总计 购买的不良贷款 存款支付、资本重组和损失弥补 总计 17.3 27.9 45.2 3.2 15.6 18.8 20.5 43.5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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