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根除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2)
2017-08-24 01:32
导读:(1)扩大证管部门对大股东的监管权限, 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具有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大股东调查取证的权利, 从制度上约束大股东的侵占行为。实现从突
(1)扩大证管部门对大股东的监管权限, 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具有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大股东调查取证的权利, 从制度上约束大股东的侵占行为。实现从突击攻坚到强化日常监管的转化,建立起责任追究机制。
(2)充分发挥 会计 师事务所等市场中介的作用,强化其独立性。加强与中注协的联系与合作,逐步建立中介机构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 经济 警察”的作用,与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3)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国资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国有大股东规范自身行为。在与地方政府合作监管的同时,与国有资产监管、 中国 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建立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的监管协作机制,引导有关国有控股股东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4)充分发挥市场的约束作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与股市的利益关系日益紧密,新闻监督的作用日益强大,是市场约束一个重要武器。
2.3 完善相关的 法律 法规,并严格执法
(1)严格执法,加大对违规操作 企业 和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违规成本。加强对“资金占用”规章的执行力度,并注意各环节的协作。
(2)完善立法。完善公司的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责任制度。完善“资金占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法律制度,保障全体投资者对“资金占用”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3)完善司法。建立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衍生诉讼制度。完善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机制,违规操作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相关责任人对受损股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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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净化市场外部环境,推动整个社会诚信体制的建立
(1)建立健全
社会保障制度,以解决剥离优良资产后的股东在富余人员
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保负担,同时尽快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对于存在问题的的母企业, 应深化改革,增强其“造血”功能, 减少对上市公司的拖累, 使上市公司能够独立经营。
(2)推动整个诚信体制的建立,标本兼治地解决大股东恶意占款的问题。同时,通过 教育 和宣传,提高广大中小股东的维权意识,主动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3 总结
综上所述,建立根除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就是要内外兼修,标本兼治,建立一整套从公司外部的约束机制到公司内部的职能机制,从法规的制定、完善到执行,从证监会监管到相关部门的协同,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的配合等方面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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