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3 健全我国 农村 金融 体系的建议
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为主,民间金融为辅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它们之间的功能既有重叠,又有空缺,使得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存在许多缺陷,形成了一个相对低效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现有农村金融机构需要重新定位和调整.真正实现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三种金融并存。同时要重视发挥非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作用。当正规商业金融不能满足所有农村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时,就可以吸收多种 经济 体制作为补充,让更多的资本为新农村建设“补血”。
3.1以商业金融为主导,充分 发展 农村商业金融
3.1.1加快推进 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继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行改革路径可以有不同选择,但比较起来,“整体改制,择机上市”的股份制改革比较稳妥,更符合实际,但是还要一个过程。整体改制不仅符合世界银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也有利于保持农行固有的规模经济和沟通城乡、系统联动的优势。在尊重农村金融体系现实格局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农行在县域商业金融的基础作用,坚持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方向,并通过改革进一步拓宽和增强农行的支农功能,巩固自身已取得的商业化改革成果,使其经营决策和金融服务贴进基层,贴近农村。
3.1.2逐步调整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范围
邮政储蓄银行已获批筹建。随着邮储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可以发挥在农村的网点优势。可以考虑从以下渠道解决邮政储蓄资金部分返回农村使用的问题:一是通过邮储银行总行将邮储资金用于国家级大型涉农项目;二是在县一级邮储银行开办小额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小 企业 联保贷款业务;三是开办担保公司担保类贷款;四是与农村信用社合作,开办协议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