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公债的经济分析(3)
2017-08-25 06:19
导读:传统的或流行的关于公债对于财政赤字、财政负担和财政风险等题目的阐述,西方有一个与凯恩斯理论和弗里德曼的货币数目理论齐名的李嘉图等价定理。
传统的或流行的关于公债对于财政赤字、财政负担和财政风险等题目的阐述,西方有一个与凯恩斯理论和弗里德曼的货币数目理论齐名的李嘉图等价定理。这一理论被西方学者广泛引用,并且被很多国家付诸实践,指导各国的财政政策。甚至在公债与经济增长关系的争论中,“似乎没有哪二个命题比‘李嘉图等价定理’的影响更为深远和争执持久的”。(注:袁东:《公共债务与经济增长》,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版。)
所谓“李嘉图等价定理”(theRicardianEquivalenceTheorem)是指这样一个命题:无论政府是以征税来增加收进,还是以借款的方式来增加收进,从效应上看,赋税和债券融资是等价的。因此,政府支出的特定的融资手段对于其终极效应来说是无关紧要的。该定理以封闭经济和政府活动非生产性为条件与条件,内容涉及到税收与公债的基本关系,也涉及到个人与企业在税收与公债眼前的行为变化,还涉及到政府如何在公债与税收之间进行选择这样一系列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题目。该定理之所以用李嘉图来命名,则是由于19世纪初,古典
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首次明确地表达了这种观点。罗伯特·巴罗于70年代中期发表了《政府债券是净财富吗?》一文,复活并推广了李嘉图等价定理。
李嘉图主义以为,在国家非生产性条件下,为了筹集用于纯粹消耗性支出(如战费)的用度,不管是征税还是借款,效果是相同的。巴罗进一步以为,通过发行公债的政府融资仅仅是延迟了征税,即固然政府以公债形式融资支持部分财政支出,从而减少了当期的征税,但由于债务终究是由未来的增税偿还,因而它与现时税收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似的(即等价)。进一步的结论是,在政府财政开支不被削减的情况下,预算赤字的增加应会导致正好与赤字相配合的储蓄的增加。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在近代中国,伴随着对外战争的一次次失败、一次次巨额赔款以及浩大的军费、腐朽的封建支出等已使清朝财政一蹶不振,财政负担日益繁重。至甲午海战,清政府的财政已经枯竭;而甲午战争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又逼迫清政府在短期内支付巨额赔款和还辽费;不久,帝国主义各国又向清政府勒索一笔巨额赔款,即庚子赔款;此外,甲午败绩,使清政府深信武力的大规模现代化刻不容缓:新式军队的操练,对中心及督抚来说,俱为额外的财政负担。这些非常支出,远远超过了清政府财政负担的能力。甲午战后中国财政的特征,是“出进平衡的长期破坏”。清政府费尽心力,谋求增辟财源以应急需。而清政府一开始并没有利用国债这一近代经济杠杆,而是采用增加税收和大举外债来弥补财政赤字。如税收方面,盐课剧增,1891年盐课为743万两,到1911年预计达到4500余万两,20年间增加5倍,导致食盐滞销,盐法紊乱;厘金大增,1891年为1632万两,1911年预计可达4319万余两,20年间增加1.6倍等。大举外债方面,1895年清政府向俄、法借款;1896年和1898年又向英、德借款,款额约共三亿两,从而每年还债的本息逾2000万两,约占国家岁出1/4以上。(注:[台湾]何汉威:《京汉铁路初期史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7页。)这些外债,资本主义列强都附有苛刻的政治、经济条件,而清政府把这些外债也主要用于赔款、武装军队等。增加税收,使城市工贸易和农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广大人民在繁重的赋税重压下贫困潦倒;大举外债,“多论磅价,折耗实多”,“前以种种吃亏”,“今闻各国争欲抵借,其言愈甘,其患愈伏”。(注: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资料》(1894—1949),第1、6页。)由此,清朝政府从1894年起因“海防趋紧,需饷浩繁”,“为筹借华款”等原因,逐渐在使用税收和外债手段弥补财政的同时,熟悉到“凡一切讲武训农通商惠工之实事刻不容缓,需款正多,舍己求人,终不可恃,无论洋款何如,华款总当并力图之,专责任之,克期待之,志在必成,”(注:同上书,第7—8页。)把发行公债作为“今之急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