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经验比较与启示(3)
2017-08-31 03:07
导读:(五)其他商业银行 在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等也开始意识到转变传统的经营管理手段的必要性,并试图建立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五)其他商业银行
在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等也开始意识到转变传统的经营管理手段的必要性,并试图建立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2006年招商银行出台《全行经济资本管理方案》,提出经济资本管理的基本原则为:总量控制、全面管理、战略主导、回报约束、区域调节、结构优化。根据年度经济资本总额,确定风险资产增长规模和业务计划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和股东期望确定经济资本回报率,要求占用经济资本必须达到最低回报要求。在经济资本计量中考虑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经济资本计量采用系数法,以该行战略调整为重点,对重点业务、重点产品、重点客户在经济资本分配和风险资产系数上适当优惠,并根据区域进行调节;市场风险根据VaR的3倍计算。结合业务发展计划和可供分配经济资本总额进行配置。根据经济资本成本计算EVA,并以之为基础,开展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 浙商银行于2006 年开始在全行全面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建立以经济增加值和经济资本回报率为核心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彻底摒弃了存贷款任务考核等做法,在同行中率先迈出坚实的一步,并为今后提高资产风险定价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浙商银行主要针对信用风险的经济资本计量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在设计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时,更多地实行了多因素综合计量的思路。一是风险计量范围涵盖全行表内外所有业务;二是设立多维经济资本风险系数标准;三是按系数法逐笔计量各项业务占用的经济资本。
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开始研究经济资本的计量方法和管理体系。石家庄市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的现状和实际,制订了经济资本计量分配办法。根据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的监管规定,设定全行在经营过程中需分配的经济资本总量,计算公式为:全行经济资本总量=信用风险分配经济资本 市场风险分配经济资本 操作风险分配经济资本。信用风险的计量主要采用标准法和初级的内部评级法相结合的方法。市场风险计量采用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2004年第2号令) 中规定的标准法。操作风险的计量和经济资本分配采用基本指标法。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四、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特点
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经济资本管理有以下特点:
(一)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为基本依据。新巴塞尔协议经过几年的讨论,2004年6月发布,尽管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协议,但由于它反映了国际先进银行管理水平,同时也由于它的成员在国际经济、金融格局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使得它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包括发达国家和许多新兴经济体国家在内的国家和地区纷纷援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相应的调整本国相关的金融法律、政策、措施。2004年2月,我国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也借鉴了新巴塞尔协议的精神,从此资本约束和经济资本的理念得到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的重视,并开始建立自身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二)将经济资本管理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工具。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经济资本管理时要么涵盖三大风险,要么主要是指信用风险(如中国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但它们在管理总则中,都认为经济资本管理的内容基本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风险。
(三)充分发挥资本作为风险约束边界的作用。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银行承担的风险应当严格限定在自身资本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了针对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1996年的资本协议修正案进一步提出了对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2006年实施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将资本要求又进一步扩大到操作风险。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明确区分“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规定经济资本是银行承担非预期损失的度量,使我国各商业银行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部分商业银行并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四)重视资本约束,同时重视资本回报。其中,“约束”是条件,“回报”是结果。我国各银行都充分认识到,必须长期保持合理的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回报,才能决定规模扩张的边界和业务发展的方向。资本回报的水平构成了商业银行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