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近年我国信贷配给双重性的探讨(3)
2017-09-01 06:12
导读:三、结论及建议 1.中国国内的金融体制仍然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体制,正如麦金农等描述的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那样,这种体制一开始产生就表明
三、结论及建议
1.中国国内的金融体制仍然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体制,正如麦金农等描述的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那样,这种体制一开始产生就表明它是为了高度集中金融资源,保证政府有效地动员全国金融资源来支持“享有特权”的国有企业而实行的一种“计划分配式”信贷配给制度。直到目前,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国内金融体系替国有企业融资的格局不但没有削弱,反而不断加强。这样的金融制度安排如何能够保证国有企业高效益,且实际上能够体现出“集中资源干大事”的效率——对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和整个国家都是有益的,但实际情况不令人乐观。
2. 目前在我国尽管仍然存在存、贷利率的国家严格管理,但商业银行改革继续推进的结果是:信贷主体开始追求自己效益的最大化。一部分代表现代部门的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其技术和效益处于领先地位,它们在间接融资过程会得到银行优先考虑;而那些缺乏市场和技术,更缺乏企业家和效率的国有企业,除了政府的强迫干预外,它们从金融机构融资的比例将日益减少。
参考文献:
1.杨咸月,何光辉.金融自由化、金融抑制与信贷配给.上海经济研究,2000,(1).
2.Joseph.E.Stiglitz and Andrew Weiss,(1981),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June,39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