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危机谈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与重建(3)
2017-09-09 02:10
导读:1.设立美元发行的国际制衡机制。美元自由发行的恶果表明必须对各国货币尤其是国际货币的发行进行规模限制,应以经济规模和黄金储备为标准适度发行
1.设立美元发行的国际制衡机制。美元自由发行的恶果表明必须对各国货币尤其是国际货币的发行进行规模限制,应以经济规模和黄金储备为标准适度发行,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货币供应量的巨幅波动,避免国际货币体系失衡所导致的各种弊端,减少其对经济金融的震荡与危害。
2.制定统一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制定统一的风险监测和评估控制体系,减少金融产品投机套利的机会。共同关注和追踪跨国金融活动和资金流动,着重对离岸金融、对冲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等跨境短期资本流动的统计与监测。设立一个更有效的会计准则以评估公司资产,建立金融预警机制“甄别”类似美国次级抵押贷款证券等危险投资品,强化对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
3.开展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由于金融衍生品的复杂性,必须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强化监管。因此,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之间应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以杜绝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真空。同时,应超越现有的BASEL协议和IMF,形成多边和双边的监管协调机制。
4.设立国际监管机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国际化,需要一个国际机构协调国家层面利益,实施对全球金融体系的监管,以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有学者倡议成立国际监管者学会,集中全球金融监管专业人士,共同扫描全球性金融巨头的资金交易行为,及时发现高风险金融活动。
(二)对国际金融机构进行改革
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扮演了国际协调者的角色,尽管采取的措施引起了许多方面(包括危机国政府和民众)的抵触和反对,但仍然从政策建议、救援资金、国家间协调、预防对策等诸多方面对危机国提供了帮助。然而,在此次危机中它们几乎完全没有应对准备与应对措施,并且在整个危机中无所作为。这表明根据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经验建立的这些国际组织,已不适应21世纪的新形势,无法作出更合理的反应,必须进行彻底改革,以充当维护稳定的“守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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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立真正的全球性储备货币。可考虑将全球性储备货币建立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SDRs)上,这样能克服建立在国家货币上的国际储备系统内在的不公平和不稳定。美元信心的周期性、独立于其全球影响而采用的美国宏观经济政策及将其施加给世界其他国家所造成的周期性冲击,均影响了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
2.提高国际金融机构的公开性和重要性。争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机构协调和决策机制更加公平、透明和高效,以使其具备更强的监管能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公开所有计划资料,公开进行讨论并接受批评性检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成员的工作。世行行长的选举和任命也应更加透明、公开,决策过程中应更广泛地征求意见。
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而不是G7或任何其他国家,置于全球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中心位置,进一步提高基金组织的地位和权力,使之成为一个以灵活方式提供流动性的中央银行,充当全球金融体系的最后贷款人。其目标应是实现国家、地区和全球三个层次的协调。除了发挥监督作用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着力消除或迅速矫正由发达的或者新兴市场暂时故障引起的混乱,并防止传染的蔓延。世界银行应帮助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健全衍生品市场,制定对风险管理的全球标准。
3.重新确立国际金融机构决策的基本原则。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人事安排和股份比例上应进行调整,增加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在IMF中,美国的分量与其承担的义务及能力存在严重偏差,它占有的16.77%的投票权份额与众多规则中要求取得85%以上认可的规定实际上形成一票否决权,妨碍了更加公平、有效机制的建立。因此,改革IMF投票机制,提高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投票权,修改IMF的决策规则及管理体制,增加新兴市场国家的参与和管理等应是国际金融体系重建的方向。根据IMF有关决议,2006年中国在IMF认缴份额比例已由原来的2.98%上升至3.72%。世界银行也正考虑将发展中国家在世行中的股份比例提高至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