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货币冲销措施有效性的实证分析——基于2(2)
2017-09-12 05:03
导读:(二)货币冲销方程与冲销措施 根据费雪方程式: 对式(1)两边取对数,得: 对式(2)两边求导数,得: 式(3)转变为离散形式并经移位得: 假设货币市场在初
(二)货币冲销方程与冲销措施
根据费雪方程式:
对式(1)两边取对数,得:
对式(2)两边求导数,得:
式(3)转变为离散形式并经移位得:
假设货币市场在初始时刻处于均衡状态,即
将式(5)代入式(4),得:
由式(5)可知,影响价格水平变化率(CPI)的主要因素有货币供应量变化率、货币流通速度变化率和社会总产出变化率。
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买入外汇卖出本币,导致国际储备增加,表现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为外汇占款的增加。而外汇占款增加又导致国内基础货币扩张,从而增加国内货币供应量,体现在式(6)中,即AMs的增加超出经济增长所需,从而使式(6)左边的过度增加,因此,中央银行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冲减因外汇占款增加而导致的基础货币扩张。
根据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可知,基础货币=外汇占款 对政府债权 对存款货币银行债权 对非货币金融机构债权 其他资产-政府存款-金融机构存款-央行债券-其他负债。那么,基础货币的变动=外汇占款的变动 对政府债权的变动 对存款货币银行债权的变动 对非货币金融机构债权的变动-政府存款的变动-非金融机构存款的变动。所以,在外汇占款增加的情况下,欲保持基础货币投放的稳定性,则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减少对政府的债权、减少对存款货币银行的债权、减少对非货币金融机构债权、增加政府存款、增发央行融资券(即央行票据)或在公开市场卖出央行融资券、增加非金融机构的存款等。这些方法对应的货币冲销措施为:回收再贷款、提高再贷款、再贴现率、政府存款转移、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公开市场操作等。
三、我国货币冲销效果的实证检验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一)货币冲销有效的评判标准
外汇冲销干预的目的是在维持一国经济外部均衡的前提下实现内部均衡,所以,在评价外汇冲销干预是否有效时,可以从冲销干预的目的出发来考察。达到目的的冲销干预操作就视为有效的。所谓外部均衡是指本币汇率的稳定,而内部均衡是指国内物价水平稳定。从1994年以来我国名义上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实际上是与美元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度。1994年1月~2005年7月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直保持在8.27~8.7范围内小幅波动。由于我国对资本项目实行管制,汇率稳定没有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所以,本文仅从稳定国内物价水平的角度考察冲销干预的效果,以消费物价指数(CPI)作为反映通货膨胀率的指标,即货币冲销政策的目标变量为消费物价指数,各种措施的冲销效应则表现为对CPI的影响系数以及时滞。
(二)中介变量的选择
由平衡方程可以看出,影响价格水平的主要因素有货币供应量变化率、货币流通速度变化率和社会总产出变化率。这三个因素中,货币当局能够有效控制的仅有货币供应量变化率。所以,货币供应量自然就成为货币冲销操作的中介变量。但是,我国的货币供应量分三个层次:M0、M1和M2,究竟以哪个变量作为我们的中介变量?
首先将CPI设定为被解释变量Y,M0、MI和M2为解释变量X,假定Y与X的关系为幂函数(根据平衡方程,作对数还原就可以将CPI与货币供应量描述为幂函数关系):
公式(7)改写为对数形式为:
货币供应量数据根据1997年《中国金融年鉴》和1991~2007年各期的《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报表》推算得到。货币供应量和消费价格指数都采用定基数据,基期为1991年。CPI对货币供应量不同层次M0、M1和M2分别进行回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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