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析(3)
2017-09-28 04:33
导读:(三)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创造条件。 在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巨大的需求与有限的供给之间的矛
(三)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创造条件。
在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巨大的需求与有限的供给之间的矛盾。从国外的经验看,巨灾风险证券化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手段。国际资本市场的规模高达60兆美元,远远高于保险市场,因此,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人们就开始利用巨灾风险证券化技术,通过资本市场化解巨灾风险,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也应当学习和借鉴这些先进的技术和经验。第一步可以以政府的巨灾保险基金为载体,发行国家地震债券,将巨灾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分散,解决巨灾风险化解过程中的资金制约问题。另一方面,推出巨灾债券,对于完善资本市场的产品结构、实现投资风险管理提供了途径和可能。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个重要风险是系统风险,而与自然灾害风险关联的巨灾债券,能够实现与传统资本市场系统风险的对冲,为投资组合技术的实施提供了产品环境。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研究和解决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创新问题,只有解决了制度和环境方面的制约因素,巨灾保险的创新与发展才有基础和保证。
(四)加强巨灾保险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巨灾风险和巨灾保险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应当学会在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思考和解决巨灾风险管理问题。技术层面主要是巨灾风险成因研究以及预警系统建设方面,需要更大范围的国际合作,需要各国政府和科学研究工作者的合作。例如国际减灾十年的活动,就是通过这一活动推动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各国的保险业人士也应当加强在巨灾风险化解方面的研究与合作,特别是交流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技术。经济层面则是巨灾风险的化解最终还是体现为资金。保险经营的经济学基础是大数法则,因此,化解巨灾风险不能仅仅局限于一个国家的范围,应当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实现一种风险的分散与平衡。首先应当充分利用国际再保险机制,通过与国际再保险业的交流与合作,利用国际再保险渠道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分散。其次,应当注意利用国际资本市场,通过巨灾风险证券化技术,将我国的巨灾风险向国际资本市场转移,实现更广领域的风险分散。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参考文献
[1]卓志,保险经营风险防范机制研究[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2]AlexanderMurmann,“PricingCatastrophe InsuranceDerivatives”[J]. TheWharton School, 2001(6): 264 - 269.
[3]王和,对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思考[J],中国金融,2005年第7期
[4]胡群英,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分析[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5]李永、许学军、刘鹃,当前我国巨灾经济损失补偿机制的探讨[J],灾害学,200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