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团体财务治理模式选择与构建(3)
2017-10-07 01:44
导读:3.推行全面预算治理。 在企业团体内部实行全面预算治理,不仅可以进步治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而且有利于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责权利,实现团
3.推行全面预算治理。 在企业团体内部实行全面预算治理,不仅可以进步治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而且有利于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责权利,实现团体的整体战略目标。为了搞好预算治理,应在团体公司董事会下设预算治理委员会,负责预算的编制、审定和组织实施及调整。在编制预算时,一般宜采用上下结合的方式,即首先由团体公司根据整个团体的发展战略提出预算目标,并将其进行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然后各子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编制各自的预算草案,最后由预算治理委员会对各子公司的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和审核,并召集各子公司的经营者进行预算的协调与调整,最后由预算治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团体的各级预算部分可通过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实施适当的激励措施来保证各级预算目标的完成。若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出现需要调整的情况,则须经团体公司的预算治理委员会批准。预算治理委员会还应制定相应的标准来对各子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据以赏罚。
4.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和财务职员资格治理制度。 团体公司为了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可依据产权关系,以出资人的身份向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作为母公司派出的监视者,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监视子公司的经营治理策略,特别是财务政策是否符合母公司的总体战略,一旦发现子公司经营者的行为损害了子公司或母公司的利益时,有权责令其立即纠正;监视子公司是否建立并执行了财务治理工作制度;批准或否决子公司重大的投,融资决策;将团体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向母公司董事会及时汇报;对子公司财务职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审查并报母公司备案以及母公司赋予的其他权力。财务总监应是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公司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为了保证其相对于子公司的独立性,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工资、奖金和补助应由团体公司同一治理和发放,而且应该实行财务总监定期轮岗制。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不但可以使团体公司的整体战略方针在子公司得到较完全的体现和贯彻,而且能够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正确,有利于团体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母公司应对子公司财务职员实行资格治理制度,由财务总监审查其上岗资格,并报母公司备案。应留意的是,财务总监只是母公司派驻子公司监视经营情况的监视者。子公司为了开展财务工作,还应有其自己的财务主管,该财务主管对子公司的经营者负责,并不受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
5.通过财务软件,实现集中核算与控制治理。 采取这种方式能够较好的解决成员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控制不利的。团体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同一的财务软件,条件许可的企业团体,可以上线SAP财务软件或自行开发符合企业自身特点与要求的ERP内控软件系统,适时把握各子公司经营与财务情况,加强财务监控的力度,通过相对集中治理,实现企业团体价值的最大化的终极目标。